乌兰察布市市内蒙古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原為烏蘭察布盟,首府原称集宁市。2003年12月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盟設市,成立烏蘭察布市。北与蒙古国,西与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南与山西省,东与河北省和锡林郭勒盟接壤。
行政区划 全市总面积5.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72.87 万人,其中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6.34万人,占总人口的2.32%,主要分布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和四子王旗。汉族260.53万人,占总人口的95.47%,遍布乌兰察布市各个旗、县。其他的民族还有回族、满族、达斡尔族、朝鲜族、鄂温克族、苗族、藏族、土族、维吾尔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6万多人,占总人口的2.21%。
人口 京包铁路、集二铁路、大准铁路和集通铁路等铁路经过,110国道和208国道等公路经过。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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