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旗是中华民国初期的国旗,旗面为按顺序是红、黄、蓝、白、黑五色横长方条,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但另有一说指五色旗是根据清朝的五色官旗改变而成。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学说代表五方的颜色。 五色旗原為清朝海軍一二品的官旗,革命党革命時期江蘇、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因此五色旗在國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各界一致認同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 1912年(民國元年)1月10日,中華民國臨時參議會通過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則為海軍軍旗。此後袁世凱成立「中華帝國」,以及日本在東北成立的滿州國都仍然使用与五色旗相同的五色。 1925年國民黨在廣州成立國民政府,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北伐成功後完全取代五色旗。 抗日战争初期,日軍扶植的傀儡政權(北平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及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曾再度使用五色旗。 2004年07月14日,中華民國總統府資政,台灣作家柏楊提出修改國旗,恢復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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