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地方為1913年到1928年间中華民國袁世凱政權及北洋政府時期的行政區劃。 京兆地方成立於1913年(民國二年)。屬中國市級行政區劃之一的京兆地方,其範圍及規格大致沿襲民國初肇建前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劃與清朝行政區劃中的順天府或之後的北平市或北京市。
範圍 京兆地方設立後,中華民國袁世凱大總統於翌年頒布《京兆尹官制》,設京兆尹官職及京兆尹公署等行政官職及機關。該官署直隸中國政府統管,軍事歲收等皆隸中華民國大總統、中華帝國袁世凱皇帝或北洋政府總統或北洋政府國務院總理等等﹔不同時期的中國中央政府體制。不過京兆地方轄下的各縣知事仍需將諸如災情、賑款、補助、工賑、修築河堤工程等文書報告提交京兆地方轉呈處理。
官制 1928年,國民黨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且統一中國後,於接管京兆地方同時,重新將其區劃改制,京兆地方改名為北平特別市,成為中國河北省直轄市,越幾年北平市再改為院轄市。
廢除 民国首任京兆尹王治馨原本是袁世凯家账房先生,民国初年任京师警察总监。1914年,被肃政史夏寿康弹劾挪用公款。三天之后袁世凯下令,将其绑赴德胜门外刑场枪决。如此仓促灭口,有种种猜疑,视为民初奇案之一。
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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