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又稱國都、首要城市或行政首都,以現代政治角度而言,指一個國家的政府所在的首要城市,也是政治活动的中心城市、各类国家级机关集中駐紮地、国家主权的象征城市。在大部分国家,首都是國家最大的城市,如墨西哥市和韓國首爾。 在歷史上,國家或地區的主要經濟中心往往成為政權的焦點,並透過佔領或合併成為首都。倫敦和莫斯科正是這樣。首都無形中吸引有志投身政治的人才,例如律師、新聞媒體及公共政策的研究員,協助政府實施有效的管治。如果首都兼是首要的經濟、文化或知識中心,有時會被稱為「首要城市」,如倫敦和布宜諾斯艾利斯。 首都的設立有時會阻礙原有的主要城市的進一步發展。由於舊都里約熱內盧和巴西東南部的人口過於稠密,新都巴西利亞遂設於巴西內陸,而德國首都則設於柏林。南韓政府於2004年宣佈,首都將從首爾(舊稱漢城)遷往世宗─縱然在韓語固有語中,서울一詞本身即有「首都」之意。 政治與經濟或文化權力會合的情況並不普遍。傳統首都經濟上會被競爭者超越,例子有南京與上海的競爭。朝代或文化的衰落,也意味著首都的破滅,巴比倫就是一個例子。此外,很多現代首都,例如阿布賈、坎培拉和渥太華,特意設於原有的經濟地區以外,而且至今仍未發展成新的工商業中心。
特殊情況
聖地牙哥被視為智利的首都,但智利國會則位於瓦爾帕萊索。 蘇克雷是玻利維亞的法定首都,但大多數政府機關都設於拉巴斯。 1983年,亞穆蘇克羅被選定為科特迪瓦首都,但大多數政府機關及大使館仍然設於阿比讓。 阿姆斯特丹是荷蘭的法定首都,但荷蘭政府、議會、最高法院及女王的皇宮均位於海牙。 在南非,行政首都是比勒陀利亚,立法首都是開普敦,司法首都是布隆方丹。這是1910年南非聯邦成立時妥協的結果。 在德國,行政和立法首都是柏林,但部分過去的行政機關位於前西德首都波恩。政府的司法部門分置於卡爾斯魯厄及萊比錫。 馬來西亞的法定首都是吉隆坡,但政府機關多在布城辦公。 比利時布魯塞爾被廣泛認定是歐洲聯盟的「首都」,也是歐盟的其中兩個行政機構──歐洲委員會及部長會議的所在地。然而,《阿姆斯特丹條約》的一份協定,要求歐洲議會每月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會議。 多首都 中華民國首都原位於南京市。1949年,國共內戰失利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往台北市。1990年代及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以武力收復中國大陸並還都南京的目標,台北市雖是中央部會所在,但一直作為「臨時首都」,中華民國內政部及教科書上記載之首都均仍為南京市。隨時間推移,台灣海峽兩岸持續處於對峙與分治狀態,隨民主改革及台灣本土化運動的逐步推進,在1990年代後期,尤其是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總統、行政院長、台北市長等都在公開場合口頭表示過台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2002年,中華民國教育部決議將教科書的相關文字改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位於台北」或「中華民國都會在台北」。
臨時首都
城國,如新加坡、梵蒂岡等,並沒有下設首都,但是基於國家與城市的雙重身份,人們有時會視之為「首都」。 瑙魯是一個只有21平方公里(8平方英里)的小國,沒有首都,行政管理中心設在亞倫。 沒有首都
貝專納蘭(Bechuanaland,今波札那),前英國保護領地,曾受領土以外的首都馬菲京(Mafeking,舊稱Mafikeng)管治,情況實屬罕見。 外首都 隨著現代帝國及民族國家崛起,首都已成為國家及政府的象徵,而且滲透著政治意義。在古代,多數國家行君主專制,「首都」一般指君主理政和居住的地方城市,所謂「天子腳下,首善之區」,首善之名,出自《漢書·儒林傳序》:“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師始。”南宋耐得翁《都城紀勝序》說:杭州“車書混一,人物繁盛,風俗繩厚”,“為今日四方之標准”。不同的是,現代首都的選址、建立,以至遷移,均取決於人為因素。舉例:
曾經是廢墟的雅典,在希臘獨立後被定為首都,以恢復昔日的傳奇光彩。另外,隨著冷戰及兩德統一,柏林再度成為德國的首都。首都重置的例子還有十月革命後的莫斯科。 首都象徵式遷移至地理或人口較次要的選址,可能基於經濟或戰略因素(或稱為「前鋒首都」或「先鋒首都」)。彼得大帝把政府由莫斯科遷至聖彼德堡,為俄羅斯帝國確立西方定位;而穆斯塔法·凱末爾·阿塔土克則把政府東遷至安卡拉,保衛奧斯曼伊斯坦堡。明帝把國都由中央的應天府(今南京)遷至北平(後改稱北京),以防滿蒙兩族侵擾邊疆。其他例子有阿布賈、阿斯塔納、巴西利亞、赫爾辛基、伊斯蘭馬巴德、奈比多及亞穆蘇克羅。 一個「中立」首都的選址、建立,不應受到地方及政治因素妨礙,以代表新國家的統一。例子有波恩、坎培拉、 馬德里、渥太華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南北戰爭時期,接壤美利堅聯盟國的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面臨邦聯的進攻,大量資源用於保衛該地。然而,當時鐵路和電信發達,聯邦政府基於弱勢可選擇遷移。 象徵意義 首都長久以來是戰爭的首要目標,佔領首都等同取得敵方的政府,是戰勝的關鍵。 首都,作為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會聚並不是永恆不變的。在古代,國家一般採取中央集權政策,地方勢力有限;首都一旦淪陷,就意味著朝代的覆亡。中國三國時代,蜀、吳因失去各自的首都──成都和建業(今南京)而亡國。 「遷都」指一個國家將原來設立的首都,由另一個城市取代,主要行動是將政府高層重要機關總部遷移至新首都,而背後亦涉及很多原因。在古代,多數國家面對不穩定的政治環境,因而遷都的機會較多。也有可能是舊的首都由於某些原因(例如經濟)而逐漸喪失其重要性。朝代的交替或領土的變更或擴大亦影響首都的遷移。中國明朝從應天府(今南京)遷都北平府(後稱北京),加強控制將領和軍隊,以防滿蒙兩族侵擾邊疆。李自成佔領首都後,明朝大致滅亡(南方皇族建立的南明──各流亡政權則繼續聲稱作為明室正統而存在)。而滿洲人在1644年6月6日進入北京,則代表了正式的權力轉移。這樣的格局在中國歷史屢見不鮮,及至20世紀傳統儒家政體垮臺。清朝覆亡後,基於地方分權及交通技術的改進,國民政府得以在抗日戰爭時期迅速遷都,並維持其原有的領導架構。西方例子有土耳其(伊斯坦堡—安卡拉)和東西統一後的德國(波恩—柏林)。或是像巴西或澳大利亞等重新建造城市移轉首都的例子。 然而,因為古代國家行政架構較為簡單,遷都相對於現代國家來說是容易得多。現代的國家遷都要顧及將龐大複雜的政府部門有序不紊地調遷的步驟,以及巨大的國家經濟開支,故此一次完整的遷都可能要花上近10年的時間。 參見:韓國遷都問題、中華民國台灣遷都問題 過去,社會經濟傾向地方權力,這戰略方式在封建制度發展後尤其盛行,其後又在民主和資本主義的發展中再獲肯定。對於世界其他地方,包括西方而言,首都在軍事上是較次要的。1205年,拉丁人在第四次十字軍東征後佔領了拜占庭的首都君士坦丁堡,然而,拜占庭勢力成功在數個省份中重組;地方貴族在60年後重奪首都,並把國祚延長了200年。英國勢力先後在美國獨立戰爭和1812年戰爭中劫掠了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但美國勢力得到地方政府和傳統上獨立的邊遠地區的平民的支援,仍足以在地方開展戰鬥。例外的是,高度中央集權國家,例如法國,其中央政體有效地協調偏遠地區的資源,為國家帶來絕對的優勢。但是,假如首都被佔,國家會面臨崩潰的邊緣;其他戰略方面,法國的傳統敵人,如德國,於兩次世界大戰時把目標集中於佔領巴黎。
戰略意義 一些世界最大城市並非首都。各大陸的最大首都,以市區/都會區人口計算:
非洲:開羅(11,146,000) 亞洲:東京 (35,237,000) 歐洲:莫斯科(10,400,000) 北美洲:墨西哥城(17,809,471) 大洋洲:惠灵顿(445,400) 南美洲:布宜諾斯艾利斯(14,230,000) 最大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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