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通常简称民工,是中国大陆特有词汇,指身为中国大陆特有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工人;指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由于中国大陆至今未废止的户籍制度的存在,直至2005年,这一群体基本上没有工会组织、几乎没有任何权益保障,更不能享受因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福利,“农民工”成为这一制度之下特殊群体,也是城市被雇傭者中劳动条件最差、工作环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体;同时也是中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大的群体,据估计2005年有1.5亿人。
历史 据有关方面测算,2005年农民工数量估计1.5亿人。农民工主要分布于建筑业、采矿业、第三产业和其他产业链低端或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沿海地区各个生产领域的产业工人均以农民工为主,农民工的提法从1990年代作为术语开始频繁出现,在此以前最常见的提法为民工。 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就业、福利歧视等原因,农民工是中国大陆城市最底层的阶层,许多人处于非常艰难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逐步采取措施,以统一城乡户籍制度,这将从根本上达成农民工的公平就业和待遇。
现状 由于中国大陆现状是人口众多,就业问题成为头痛的问题,城市本身存在大量失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绝大多数处于闲置状态,加上城乡二元体制的分割,直至2005年为止,农民工的权益仍旧没有任何保障,由此引发的农民工问题自19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庞大的群体学者将其划为边缘人、弱势群体,绝大多数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医疗保险,因工致伤、致残和致死的事故的基本人权都没有保障,甚至诸多黑心的企业、雇主恶意克扣、拖欠和拒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已酿成社会问题。民间涌现诸多农民工维权斗士,媒体开始广泛关注农民工问题,政府开始考虑农民工问题。2005年2月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废止〈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维权手册》。温家宝担任总理以后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开始整治恶意拖欠工资的雇主,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推出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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