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廈道為1684年-1727年台灣的行政區劃名稱、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實際地方統治者官職簡稱,1727年之後台廈道升格為台灣道,最大差別是台灣與福建廈門地區分治而管轄,道署衙門也從廈門移至台南。 在行政區劃或官署名稱方面,台廈道所屬區劃之道,為清朝特殊行政區劃,行政區域地位介於省與府之間,而台灣清治時期這段時間,台廈道正屬福建省所管轄,地位位階為略低於福建省,但高於如:泉州府或漳州府的建制。 台廈道亦為這階段台灣統治者的官職簡稱,而全名為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