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史年表 台灣史前時期
台灣荷西殖民時期
鄭氏王朝
台灣清治時期
台灣民主國
台灣日治時期
台灣戰後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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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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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題首頁 台灣有文獻記載且較為可信的歷史大約有四百年之久。但在文獻記載之前,台灣就已有人類活動。臺灣迄今為止最早的人類化石是在臺南縣左鎮鄉發現的,考古學家認為,左鎮人是在3萬年前從歐亞大陸遷來到臺灣,屬於舊石器時代。在台灣原住民的傳說中,有一些故事描述可能是關於矮黑人(尼格利陀人),但是目前並沒有考古證據。台灣是南島語系民族分佈的最北端。 台灣介處中國大陸、日本、東南亞間的特殊地理位置,而成為各國船隻的停泊與貨物轉運站。在17世紀上半葉,荷蘭及西班牙分別佔領臺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殖民統治。後來荷蘭人將西班牙人趕走,統治台灣西部。1661年4月,鄭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兩萬五千名將士及數百艘戰艦,由金門進軍臺灣,經過激烈戰鬥,1662年2月1日,荷蘭簽約投降,臺灣進入鄭氏王朝時期。在此期間漢人開始大量移入台灣,逐漸成為台灣主要構成人口。1683年,鄭氏後人歸順清政府,臺灣進入清治時期。 1895年,由於中日甲午戰爭的爆發和《馬關條約》的簽訂,台灣割讓給日本,成為大日本帝國的一部分。日本人征服居住於東部和中央山脈的原住民,成為第一個有效統治全島的政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戰敗,台灣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接收,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出中國大陸後,台灣與澎湖、金門、馬祖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僅存的實際統治地區。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時宣稱臺灣為其領土的一部分,從此臺灣的主權成為一個具爭論性的問題。
早期臺灣主條目:台灣荷西殖民時期 15、16世紀,歐洲國家對外擴張勢力,開闢往東亞的新航路,發現美洲新大陸,縮短了亞洲與歐洲的距離,世界從此進入大航海時代。在海權爭霸的國際環境下,台灣被迫走入歷史時期,進入近代的世界史。17世紀初,除了一些零星的琉球人、漢人、海盜遊走進出於台灣之外,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也開始注意台灣。此時遠東海面已成為歐洲三國角逐的形勢︰租得明帝國之澳門的葡萄牙、殖民菲律賓呂宋島的西班牙、據有爪哇的荷蘭,在遠東海面展開商業和殖民的競爭。此時,各國對台灣的稱呼不盡相同。日本稱台灣為「高山國」、「高砂」,葡萄牙人則取名為福爾摩沙(葡萄牙語:Ilha Formosa),乃「美麗之島」之意。此外,荷蘭人在台灣發展貿易,並以台灣作為轉口站,台灣成為明帝國、日本、南洋、歐洲等地的貨物集散中心。此時的台灣已躍入以出口貿易為導向的海洋貿易體系,有別於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式小農經濟。不過,荷蘭人在台灣的統治畢竟是剝削式的殖民統治,1650年左右,荷屬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每年淨收入約40萬荷幣(約4噸黃金)。 荷西殖民統治時期主條目:鄭氏王朝 1644年,來自滿洲的清兵攻佔了北京,明朝部分遺臣在中國南方,先後擁立幾位宗室為王,組織流亡政府,繼續抗清,鄭成功就是當時抗清的一股強大勢力。鄭氏於1658年至1659年出兵南京失敗後,決定轉進其父親鄭芝龍和顏思齊等人曾經經營過的台灣。1661年,鄭成功率軍25,000人先抵澎湖,然後轉進台灣,迅速登陸,展開對荷蘭人之熱蘭遮城的進攻,終於在翌年攻下熱蘭遮城,順利將荷蘭人驅逐出台灣,建立了台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 清朝治理時期 清雖領有台灣,但剛開始對台灣卻沒有強烈的領土野心。清廷認為「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倒不如「徙其人而空其地」,因此有意放棄台灣,後因率兵攻台的施琅力爭,才勉強將台灣留下,併入清之版圖。 清廷將原住民分為「生番」(以高山族為主)和「熟番」(以平埔族為主)兩類,其中清廷對生番採取封山隔絕政策,劃定「土牛溝」為界,嚴禁漢人越山開墾,而熟番和漢人之間常因土地問題衝突,不少平埔族的土地被漢人用欺騙或搶占等方式佔有。部分平埔族因此開始進行大遷徙,有的進入蘭陽平原;有的進入埔里盆地,還有的進入東部山區,也有很多則日益漢化。
早期的消極政策 清廷對台灣的消極態度一直要到19世紀中葉才有了改變。然而,造成這種改變的原因卻不是源於清廷內部,而是由於國際環境的改變。鴉片戰爭(1840年-1842年)以後,歐洲殖民主義勢力怒濤似地衝擊著中國大陸和台灣。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廷同意開放臺灣(今安平港)和淡水兩港口通商,不久又開放了打狗(今高雄)和雞籠(今基隆)二港。此後,臺灣的對外貿易相當熱絡,臺灣盛產的茶葉、蔗糖和樟腦大量出口,這增加了就業機會與政府稅收,一些新的城市也紛紛興起;同時也產生原住民東移、客家人地位上升、買辦興起與水土環境被破壞等社會影響。 西方文化伴隨著臺灣開港再次傳入臺灣。在西方各教派中,以基督教長老教會影響為最大,著名的來臺傳教士有馬雅各、馬偕、甘為霖、巴克禮。其後的臺灣巡撫邵友濂、唐景崧也繼承了其的政策方針,不過由於經費緊縮,建設步伐相對放緩。但是,台灣建省還不到十年,由於中日甲午戰爭(1894年-1895年)的失敗,清廷被迫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和澎湖的主權割讓給了日本。
近代化與外國勢力的再進入主條目:台灣民主國 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戰敗後,李鴻章代表清廷被迫割讓台灣給日本,並以台灣為「鳥不語、花不香,男無情、女無義」之地來塘塞滿清政府,稱棄臺並不可惜。清廷將台灣割讓給日本的決定,在台灣住民中引起了軒然大波,時稱「紳民奔走相告,聚哭於市」,希望清廷改變態度。1895年5月25日,臺民宣佈成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巡撫唐景崧為總統、劉永福為大將軍、丘逢甲為義勇軍統領。同時,民主國也制定藍地黃虎的「黃虎旗」為國旗、刻有「民主國寶印」文字的國璽、並建年號為「永清」。同時也並發表宣言,向各國通告建國宗旨,希望能藉此引發國際干涉,使台灣免於被割讓。。 日本治理時期 臺灣民主國瓦解後,日本已基本控制全臺,但各地仍常有抗日事件。早期著名的抗日領袖有簡大獅、柯鐵、林少貓等,但到1902年就先後被鎮壓下去。之後的重要抗日事件有1907年發生的「北埔事件」、1912年的「林圯埔事件」,1913年的「東勢事件」與「苗栗事件」和1915年余清芳領導的「西來庵事件」。後期的抗日運動除了「西來庵事件」外普遍規模較小,且在密謀階段就被剿殺,此後漢人就不再有大規模的武裝抗日。 1896年,日本公佈「六三法」,授權臺灣總督得頒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早期總督都是武官,權力極大,融行政、立法、司法、軍事權於一人。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這三任總督的任期都不長。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的任期長達八年,但實際治理台灣的是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後藤加強了台灣的保甲與警察制度,用嚴格的手段對付抗日活動。醫師出身的後藤新平自命以生物學的原理治理殖民地,其著名的治台三策,認為台灣人的弱點是「貪財、怕死、好面子」,所以同時採用高壓與懷柔的兩面手法,將台灣的游擊活動完全彌平。並派大量警察監視人民的舉動,1922年時,平均每547名臺灣人中就有一人是警察。不過,日人在台灣建立了詳細的戶政與地政檔案;統一了度量衡;設立臺灣銀行以與日本統一幣制;大興電信事業,至1919年,全臺已有7146支電話與六條電報線;1908年完成了從基隆到高雄的鐵路,並加緊修築基隆與高雄兩港;推動「綠色革命」,使臺灣成為「米糖王國」。而在文化上,則施行同化懷柔的策略,對臺灣人教授日語,並實行日本人、漢人和原住民三種不同的教育體系。佐久間左馬太總督在任時開始對原住民施行理蕃政策,以使其順應接受日本的統治。社會方面,總督府致力廢除「三惡」,即阿片、纏足與辮髮。同時加強衛生體制,改造下水道並進行捕鼠工作。改農曆為公曆,在街頭放置時鐘,培養臺灣人的守時觀念。推行市區改正計劃,對後來臺灣城市的營建影響深遠。
初期的統治與民眾的反應 伴隨著民族自決的風潮與日本進入「大正民主」時代,1919年後,台灣總督可由文官擔任,軍權另設台灣軍司令官掌管,治理台灣的策略也改為同化政策。臺灣在許多方面與日本逐漸接軌。1922年,「臺灣教育令」通過,臺灣實行與日本相同的學制。1921年,日本國會通過「法三號」,修正部分六三法的內容,臺灣開始通用日本的民法、刑法與商法。1920年,全臺行政區劃改為州廳、郡市與街莊三級制,並推行有限的地方自治。在經濟上,臺灣陸續完成了數個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如桃園大圳、嘉南大圳、日月潭水力發電所等。米糖產業也進一步發展,特別是蓬萊米的研發成功大大提高的稻米產量 隨著社會運動的展開加上西方文化與當時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影響,臺灣的文學、美術、繪畫等方面開始走向與日本和中國大陸都不同的方向。臺灣新文學運動在1920年展開,領導者有黃朝琴等,他們主張使用白話文;認為文學的目的應是啟發民智。其中賴和被譽為「臺灣新文學之父」。1933年,臺灣作家與日本作家組建「臺灣文藝作家協會」,刊行中日文並用的《臺灣文學》雜誌。之後,又成立了完全由臺灣作家組成的「臺灣文藝聯盟」。這一時期令人矚目的畫家則有陳進、林玉山、郭雪湖、陳澄波和廖繼春等。雕塑藝術上以黃土水成就最大,他的代表作是「水牛群像」。著名的音樂家有江文也等。電影和廣播也在這時進入臺灣。
文官總督時期與臺灣的發展 1936年,隨著中日關係的惡化,自第十七任總督小林躋造起,台灣總督復由軍方將領擔任。在這期間,日方推行對台灣人的「皇民化」、台灣產業的「工業化」、使台灣成為進出東南亞基地的「南進基地化」三大政策。在日治中期蓬勃開展的社會與文藝運動也逐漸停擺。 皇民化運動展開後,總督府大力推廣講日語,在各地設立國語(日語)講習所。並取消報紙中的漢文欄,廢止學校中的漢文課。1940年2月,總督府公佈改姓名辦法,準許臺灣人改為日式姓名。最初臺灣人對此並不熱心,但後期在獎勵政策下,不少人改用日本姓名。同時,總督府大興日本神道,廣設神社,強迫學生參拜,同時壓抑民間信仰,裁併地方寺廟,這點引發不少臺灣人的反對。日本以「農業義勇團」等名義招募臺灣人從軍,人數達12萬人以上、同時前後對原住民進行八次動員,計有四千名左右的「高砂義勇隊」前往戰場。1942年,總督府實施志願兵制度,總督府前後三次招募男子志願軍,總數為一萬六千人。1945年1月,全面實施征兵制度。臺灣籍日本兵總計207183人,陣亡30304人。1941年4月,日本政府成立皇民奉公會,其與皇民化運動不同,是以皇民為口號達到戰爭動員的目的,但總的來說成效有限。 1936年,總督府成立臺灣拓植株式會社,積極推動臺灣工業化,扮演「工業臺灣,農業南洋」的角色。1935年在高雄港成立煉鋁工廠。1937年,臺灣總督府推動第一次生產力擴充五年計劃,增設水力與火力發電所。珍珠港事變後,臺灣總督府又在1942年推行第一次生產力擴充五年計劃,力求臺灣工業自給。1939年,臺灣工業產值首次超過農業產值。 1944年10月起,美軍開始轟炸臺灣,大量官衙和工廠被炸,各項生產事業幾乎停頓,工業產量急劇減少。臺灣人在軍事管制、經濟統制金額消息封鎖下,自由全無保障。日本軍方控制了報紙、廣播等事業,戰爭真相消息全被禁絕,但是民間依然流言不斷,人心浮動。全臺各大城市都籠罩在戰爭的炮火下,人民經常需要「跑空襲」,生活節奏完全被打亂,不少都市居民被迫遷徙到鄉間。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10月25日,最後一任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在台北公會堂簽署降約,日本在臺灣的統治宣告結束。
中華民國在臺灣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並簽署《日本降書》,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何應欽接收台灣,而後設立與中國大陸省級行政體制不同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並由陳儀出任台灣行政長官。但因為陳儀等接管官員貪污嚴重,軍警紀律敗壞,陳儀本人大權獨攬,加上戰後經濟崩潰導致人民生活陷入困境,和政府急於「去日本化」造成文化上的隔閡,以及部分新住民(外省人)相對於老住民(本省人)在社會地位上具高度優勢的不平等待遇,導致在1947年初,因查緝私煙所引發的警民衝突,「二二八事件」全面爆發。數星期後,國府派兵來台鎮壓,後續還有「清鄉」行動,許多與事件無關的各界菁英與百姓也被無故殺害,或逮捕之後不經審判而被監禁、處死或就此失蹤。此事件揭開了1950年代「白色恐怖」政治高壓的序幕,並埋下後來族群對立態勢與台灣獨立運動的種子。二二八事件後,國民政府調整臺灣地方政治制度,廢除臺灣省行政公署,改設臺灣省政府,由文人出身的魏道明任首屆省主席,縮小公營事業范圍。1949年(民國卅八年),陳誠就任臺灣省主席,改革幣制(舊臺幣以四萬比一的比率兌換新臺幣),實行三七五減租。/w/index.php?title=2006%E5%B9%B4&variant=zh-tw" rel="nofollow" title="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