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舟(1912年—1966年),原名周怀求,湖南湘潭人。 1931年8月从湖南大学预科班毕业,靠“周公奖学基金”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国文系就读,1935年国文系毕业。在校入党,曾任支部书记、北平学联党团领导人。"一二 九"运动领导人之一。解放后任湖南省委书记,中共八大中央候补委员。 周因认同彭德怀批评毛泽东的人民公社和大跃进运动中的失误,他質疑“主席有沒有斯大林晚年的危險?”遭毛定性为「走资派」和「彭德怀反党集团」分子,被撤銷中共湖南省委第一書記職務,保留省委委員,10月2日到湖南瀏陽縣的大瑤人民公社接受勞改,擔任公社黨委副書記,1962年6月調任廣州中國科學院中南分院副院長。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批斗。1966年12月25日,周因不堪人格和人身的侮辱,服安眠药自杀。1979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恢复了他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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