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是過去中國的一個地理區位名詞,現已罕用。
由來 清代時的塞北大約是漠南蒙古、漠北蒙古、科布多、唐努烏梁海與阿拉善盟等以蒙古人居住為主的地理區域。民國以後,用來做為地理劃分的區域,包括熱河省、察哈爾省、綏遠省、寧夏省、蒙古地方五個地區,承認蒙古國以後,塞北用以代指其他的四個省份。
範圍 塞北一詞,在作為劃分地理區域時並不像東北、西南之類單純的方位概念。塞有邊界的含意,塞北有邊界國界之外的意涵在,隱約的認為這些地方並不是中國領土,而事實上賽北四省都是中國領土,所以其實塞北、塞外應該算塞內才對。 解放後,塞北四省全數撤銷,部分區域劃入河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外,皆成為內蒙古自治區。由於只剩一個行政區,加上內蒙本身也不僅包含塞北還有東北的西部部分,再加上上述原因,在地理區劃時劃入華北,表示是中國領土的北部,而非中國領土以北的地區。 國民政府遷台後,塞北的區劃方式與概念曾一度在地理教科書上繼續使用,但現在也多半已經不再使用。
逐漸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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