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词转换(繁简转换)是中文维基的一項自動轉換,目的是以電腦程式適應不同用字模式的差異。标题转换和全文转换都是对该技术的手動轉換的应用。
大陆架,指沿海国家的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其宽度依据聯合國《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大陆架海区水产资源丰富,海底多蕴藏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矿产资源,这些自然资源属沿海国家所有。 根據聯合國「大陸架公約」(1958年4月29日訂於日內瓦,於1964年6月10日生效)的規定,大陸架的具體定義與適用項目如下:
转换标题为:zh-cn:大陆架;zh-tw:大陸棚 实际标题為:大陆架;當前顯示為:大陆架 zh-cn:大陆架;zh-tw:大陸棚 当前用字模式下显示为→大陆架 zh-cn:大陸架;zh-tw:大陆架 当前用字模式下显示为→大陸架
定義 第2條:1.沿海國為探測大陸架及開發其天然資源之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上權利。2.本條第一項所稱權利為專屬權利,沿海國如不探測大陸架或開發其天然資源,非經其明示同意,任何人不得從事此項工作或對大陸架有所主張。3.沿海國對大陸架之權利不以實際或觀念上之佔領或明文公告為條件。4.本條款所稱天然資源包括在海床及底土之礦物及其他無生資源以及定著類之有生機體,亦即於可予採捕時期,在海床上下固定不動,或非與海床或底土在形體上經常接觸即不能移動之有機體。 第3條:沿海國對於大陸架之權利不影響其上海水為公海之法律地位,亦不影響海水上空之法律地位。 第4條:沿海國除為探測大陸架及開發其天然資源有權採取合理措施外,對於在大陸架上敷設或維持海底電纜或管線不得加以阻礙。
權利 第6條:1.同一大陸架鄰接兩個以上海岸相向國家之領土時,其分屬各該國部分之界線由有關各國以協議定之。倘無協議,除因情形特殊應另定界線外,以每一點均與測算每一國領海寬度之基線上最近各點距離相等之中央線為界線。2.同一大陸架鄰接兩個毗鄰國家之領土時,其界線由有關兩國以協議定之。倘無協議,除因情形特殊應另定界線外,其界線應適用與測算每一國領海寬度之基線上最近各點距離相等之原則定之。3.劃定大陸架之界限時,凡依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載原則劃成之界線,應根據特定期日所有之海圖及地理特徵訂明之,並應指明陸上固定,永久而可資辨認之處。
爭議解決
大陸架公約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