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長係政黨或政府高階官職名稱,在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的黨政組織中皆有名為「委員長」的職務。另外,在日本的初中與高中學校,同級學生間設有「學級委員長」,由同學互選,協助同儕的課業與生活事務。
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行憲後,中央政府行政院下設八部二會,其中的蒙藏委員會與僑務委員會皆設「委員長」一職,為兩會法定首長。
中華民國行憲後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據其憲法,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其常委會設置「委員長」一人,副委員長若干人,履行類似議長的功能,享受「國家領導人」待遇。在1982年憲法實施後(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依照慣例皆由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常委出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日本國會兩院下設各委員會,委員會召集人為「委員長」。如「眾議院營運委員會委員長」(即程序委員會)、「眾議院交通委員會委員長」等職。 日本政黨中亦有「委員長」職務。例如日本共產黨最高領導職務為中央委員會「委員長」。現任日共委員長為志位和夫。
日本國會與政黨
何應欽,《日軍侵華八年抗戰史》,1982年,臺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