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傳統上是男女兩性依一定的法律、倫理和風俗的規定所建立起來的夫婦關係。它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是家庭成立的標誌。現在的同性婚姻則打破了傳統的婚姻概念。
婚姻的本質 結婚周年一般有以下的稱呼:
一年:紙婚 二年:布婚 三年:皮婚 四年:絲婚/絹婚 五年:木婚 六年:鐵婚 七年:銅婚/毛婚 八年:電器婚/青銅婚 九年:陶器婚 十年:錫婚 十五年:水晶婚 二十年:瓷婚 二十五年:銀婚 三十年:珍珠婚 三十五年:珊瑚婚/翡翠婚 四十年:紅寶石婚 四十五年:藍寶石婚 五十年:金婚 五十五年:翠玉婚/綠寶石婚 六十年:鑽石婚 七十年:白金婚 結婚紀念 從古至今,婚姻有多種形式出現:
亂婚 血婚制:若干兄弟和若干姊妹相互集體通婚,在古代普遍流行過。中國古代婦女結婚後在公婆為「姑舅」,是這個制度存在過的證明。現存的馬來式親屬制也是證據。 普那路亞婚制:在前者的基礎上產生出來。若干姊妹是他們彼此丈夫的共同配偶,若干兄弟是他們彼此妻子的共同配偶。它建立了土蘭尼亞式親屬制度和加諾萬尼亞式親屬制度。 偶婚制:一男一女按照婚姻形式結成配偶,但是不排斥與外人同居。雙方都可以隨意離婚或分居。 一夫多妻制:一個男性同時娶多位女性成為他的妻子。雖然古代中國和中亞民族都的男子都曾經可以娶多位女子,但是這兩者仍然有區別。傳統中國的男子,他的配偶中只有一位是正妻,其它的都是小妾;而游牧的希伯來人則是簡單的多位妻子。狹義上的一夫多妻制是指後者。 一妻多夫制:一個妻子同時存在多位丈夫,或者多個男子同時娶一個女子為妻子。藏族曾經存在過這種婚姻模式。 單偶制,或專偶制:和單一配偶結婚,併排斥與外人同居,後面一點是這一制度的根本要素。近代文明社會普遍採用這種婚姻制度。 同性婚姻:對這種婚姻的形式是否存在仍舊有不同的意見。傳統上,婚姻制度源自於生物的繁衍和後代的養育,離開了生殖,男女的結合只能做為一種「關係」而不是「制度」。 走婚:一種存在於摩梭人之間的婚姻方式,是一種較為自由的婚姻方式,男女之間不涉及經濟關係,亦並不需要同居,純粹以愛情關係維持的婚姻。 婚姻的形式 現代選擇配偶的觀念一般有幾種:
有些民族中,婚姻對象必須由父母來決定。 有些人認為自己可以很自由地與任何一個相愛的人結婚。 有些人經過同居,甚至有了孩子才結婚。 配偶的選擇
婚禮 愛情 同居 離婚 外遇 民事結合 期限婚姻 婚前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