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英文:Tse-ven Soong,简称T. V. Soong,1894年2月4日—1971年4月26日),原籍廣東文昌(今海南文昌),生於上海,父親宋嘉澍是美南監理會(今衛理公會)的牧師及富商,孫中山革命支持者。與大姐宋靄齡的丈夫孔祥熙,二姐宋慶齡的丈夫孫中山,妹妹宋美齡的丈夫蔣介石關係都很密切。 早年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求學,後到美國留學,1915年於哈佛大學經濟學碩士畢業,之後於哥倫比亞大學博士畢業。曾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財政部長、外長。宋子文長時期主理南京國民政府的金融財務,有人認為他是代表國民黨貪污腐敗的表徵之一。宋子文自負傲慢,與孔祥熙相處不來,一般人都認為宋的財經觀念優於孔,孔只是山西票號出身,對於現代財經沒太大經緯,但孔的處世態度則較為圓滑,為蔣介石所喜。1944年孔祥熙取代宋子文成爲中國銀行董事長。1947年傅斯年在《世紀評論》發表了《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一文,全國各地報紙紛紛轉載,列舉了宋子文種種劣跡,“我真憤慨極了,一如當年我在參政會要與孔祥熙在法院見面一樣,國家吃不消他了,人民吃不消他了,他真該走了,不走一切垮了。”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宋子文經香港轉到美國三潘市(舊金山)隱居。《亞洲華爾街日報》認為,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宋子文可能已是全球首富了,一九四三年時, 他的資產估計為七千萬美元,曾投資美國通用汽車和杜邦公司。美國作家默爾·米勒採訪杜魯門總統時,杜魯門氣得大罵:“他們都是賊,個個都他媽的是賊(They're thieves, every damn one of them)……他們從我們給蔣送去的38億美元中偷去7.5億美元。他們偷了這筆錢,而且將這筆錢投資在巴西的聖保羅,以及就在這裡,紐約的房地產。”當年駐美大使胡適給他的評價是“子文,你有不少長處,只沒有耐心!”1971年4月於舊金山用餐時,因在食用雞肉時發生食物哽噎,於同月26日舊金山逝世。 根据宋子文去世后的遗产分割书,他名下的非固定资产为100万美元,不动产价值约400万美元。因此有人认为指责宋子文贪污公帑成为巨富的说法更多是源于政治原因的诽谤。[1]
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 美國哈佛大學經濟學碩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 (國民政府)中央銀行副行長 1923.05- (國民政府)中央銀行行長 1924.08- (國民政府)中央銀行行長 1925.07- 廣東省財政廳廳長 1925.09-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 1926.06- 國民政府常務委員 1926- (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 1925.09.22- (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 1928.01- 國民政府委員 1928.02- (國民政府)財政監理委員會委員 1928.04- (國民政府)外交委員會委員 1928.04- (國民政府)預算委員會委員 1928.08- (國民政府)禁煙委員會委員 1928.09- (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 1928.10- (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 1929.01- (國民政府)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 1929.01- (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委員 1929.01- (國民政府)國防會議委員 1929.01- (國民政府)國軍編遣委員會常務委員 1929.01- 國民政府委員 1930.01- (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 1930.01- (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 1932.01- (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 1932.01- (國民政府)中央銀行總裁 1932.02-1933.04 (國民政府)行政院(代理)院長 1933.08- 中國銀行董事長 1935.04- (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 1941.12.23-1945.07.30 國民政府委員 1944-1947.10 (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 1945.05-1947.03.01 最高經濟委員會委員長 1946.06- 行政院綏靖區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6.10-1947.11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1946.11- 廣東省政府主席 1947.09.20-1949.01 廣東省政府委員 1947.09.20-1949.01 國民政府主席廣州行轅主任 1947.11- 廣州綏靖公署主任 1948.08-1949
年表 1945年6月25日—1947年3月1日(真除)
1923年任孫中山英文秘書。 1923年4月孫中山在廣州成立中央銀行,宋子文負責籌備條例章程。 1924年8月任廣州中央銀行董事,行長。 1925年兼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 1928年1月任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兼任外交、預算、首都建設、黃河水利、國防編遣等委員。 1928年7月– 1930年5月與美國、日本、德國、英國等簽訂新關稅條約,收回關稅自主權;並實行稅收改革。 1928年10月新的中央銀行在上海開業,宋任總裁。 1930年1月兼任行政院副院長,進行幣制改革,建稅警團。 1931年12月蔣介石下野,宋子文辭職。 1932年1月復任行政院副院長,財長。 1932年1月汪精衛出國,代任行政院院長。 1933年4月汪精衛回國,停止代行行政院院長,辭去中央銀行總裁,以財長及行政院副院長身份出訪美歐各國。 1933年10月辭去行政院副院長,財長。 1935年任中國銀行董事長,參與幣制改革。 1936年12月西安事變,飛西安談判營救蔣介石。 1937年抗戰爆發後,聯合協調各銀行應付財政。 1940年出使美國尋求援助,獲得租借物資2,500萬美元。 1941年12月任外交部長,長駐美國。 1942年與美國簽署租借協定,獲得美援超過8億美元。同年,與英美等國就取消外國在華等特權簽署新約。 1944年12月任代行政院院長,兼任外長。 1945年7月出席舊金山聯合國制憲會議,宋子文是四位主席之一。 1946年3月出現搶購黃金風潮。 1947年3月辭去行政院長職。 1947年9月任廣東省主席,行營主任,緩靖公署主任。 1949年1月蔣介石下野,宋子文辭去廣東各職,移居香港。 1949年6月移居美國紐約。 1971年4月於舊金山吃飯時哽嚥嗆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