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主条目:洗冤集录
《洗冤集錄》的宋刊本迄今尚未發現,現存最早的版本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錄》。內容自“條令”起,至“驗狀說”終,共5卷,53條。從目錄來看,本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宋代關於檢验尸傷的法令;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項;尸体現象;各種機械性窒息死;各種鈍器損傷;銳器損傷;交通事故損傷;高溫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屍體發掘等等。
《洗冤集錄》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屍體檢驗經驗之大成的著作。作者在書中開篇即提出不能輕信口供,認為“告狀切不可信,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對疑難案件尤“須是多方體訪,務令參會歸一,切不可憑一、二人口說,便以為信”。他還提出檢驗官必須親臨現場、屍格必須由其親自填寫的屍體檢驗原則。
《洗冤集錄》被譽爲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是中國法醫學的里程碑。由於受限於當時的科學水平,其內容難免有錯誤。但整體而言,瑕不掩瑜,是一部符合科學精神的傑出作品。清同治六年,荷蘭人首先將這本書翻譯成荷蘭文,傳入西方。後又被翻譯成多國文字,影響世界各國法醫學的發展極爲深遠。宋慈因此被西方人稱作“法醫學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