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是東漢末年的曹操所創立的土地制度。有傳屯田制是曹操根據以往原有的土地制度而加以改良而成。
屯田制的创始人──枣祗 屯田制可分軍屯和民屯:
分類 軍屯是指設立土地予不用打仗的軍士,要求士兵能自行耕作而生產行軍所需糧食。
軍屯 民屯則指發放土地予一般民眾耕作。土地業權仍歸於政府所有,而民眾耕作所獲收成則扣除佃租,餘下歸私人所有。負責耕作的民眾不能擅自棄下配給的土地不顧,否則將會受罰。
民屯 東漢末年 蝗災為患,社會亦十分動盪。農耕設施受到戰爭破壞,更兼壯丁被軍閥強徵入伍,農作收成大為減少。糧食供應十分短缺,甚至傳聞有人吃人的事件發生。曹操此一制度抒緩當時中國北方糧食需求的壓力。 香港首富及成功商人李嘉誠先生在其為《世紀三國—曹操之霸者勝出》一書所作的序言中分析:「屯田制」使魏國大大提高糧食產量,一年收穫百萬斛,使軍糧不再短缺。令曹操有雄厚的資本作支援,而在軍事上佔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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