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是中國在唐、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起源于唐玄宗开元年设立的“广州市舶使”。南宋曾有11个市舶司。明清两朝反复“海禁”,至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保留一个粤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只保留粤海关,撤销了其他海关。
宋朝市舶司
北宋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设广州市舶司。 北宋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设杭州、明州市舶司。 北宋宋哲宗元祐二年(1078年)设泉州市舶司。 北宋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设华亭市舶司。 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年)设江阴港市舶司。 市舶司的管理范围 宋代市舶司有如下几种职能:
给外国船舶发放入港许可证。 给本国出洋船舶发放许可证。稱為「公據」 对入口货物抽取入口税。即「抽解」 为朝廷收购舶来品。即「博買」 监管禁止出口、禁止入口货物。 货物
來自大食、嘉令、麻辣、新條、三佛齊等国:珍珠、象牙、犀牛角、腦子、乳香、沉香、煎香、珊瑚、琉璃、瑪瑙、玳瑁、龜筒、梔子、香薔薇水等。 来自真臘、三泊、緣洋、登留眉、西棚、羅槲、蒲甘:金顏香 来自渤泥:腦板 来自闍婆:藥物 来自占城、目麗、木立千、賓達儂、胡麻、巴洞、新州:夾煎餅 来自佛羅安、朋豐、達罗啼、達磨:木香 来自波斯蘭、麻逸、三嶼、蒲里喚、白蒲邇:吉貝布、貝紗 来自高麗:人參、銀、銅、水銀、綾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