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体字,又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读音、意义相同,但寫法不同的漢字。 異體字又可分為「完全異體字」(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和「部分異體字」(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 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夠”是“够”的异体字,而在中華民國却恰恰相反。
例子 中國傳統裏文字有正俗之分,又稱為正寫和俗寫。正字是較符合造字原意,為字書接受者;俗字則是民間為書寫方便,減省或變化筆劃而成,但很多俗字現在已被接納為標準寫法(即使在使用繁體字的地區如香港和臺灣),而原本被視為正字的字則被稱為本字。這些不同寫法的字通常亦被視為異體字的一種。
正俗字 有些字在中文裡是完全的異體字,在日文裡則有別的用法,因此這些字在日文裡被視為另外一個不同的字,而不視之為異體字。如咲,在中文是笑的異體字,在日文則有“綻放”的意思;菓,在中文是果的俗字,在日文則是指“糖果、零食”,且這兩個字都被收錄在日本《常用漢字表》裏。 有些寫法在中文裏已不用,但仍保留在日文和韓文漢字裏: 有些字,日文韓文通行的寫法跟中文通行的寫法不同:
日韓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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