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德語:Pfandrecht,法語:sureté réelle,日語:担保物権)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而在一定的物上設定的物權。與用益物權共同被稱作限制物權。用益物權的目的在於物的使用價值,而擔保物權最終通過將標的物出賣而獲得的金錢用於實現債權。擔保物權分為根據法律規定而產生的法定擔保物權以及根據契約而產生的約定擔保物權。在民法上所規定的留置權和優先權屬於法定擔保物權,而抵押權和質權屬於約定擔保物權。此外,隨著經濟活動的多樣化,目前出現了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等多種非典型擔保方式。 各種擔保物權的共性,有附隨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留置權無)等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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