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长(1314年—1390年),字百室。鳳陽定远(今属安徽)人。明朝開國功臣。 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朱元璋經略滁阳(今安徽滁州)時,隨之起義,留为掌书记(軍政機要秘書),预机谋,至馈饷,甚见亲信。論功被封為宣國公。裁定明初制度,監修《元史》。洪武三年(1370年)进左丞相,封韩国公,予铁券。四年以疾致仕。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長家裡修房子,和湯和借兵三百人。湯和立刻密報了朱元璋。親信丁斌犯法,被處流放,李善長上書為丁斌求情,朱元璋將丁斌下獄,日夜拷打,供出善長的侄子李存義曾暗通胡惟庸。李存義、李佑父子最後承認是奉了李善長的指使。賜李善長自盡,妻子送入妓院,每天接客兩名。家屬七十余人,盡行處斬。李善長的長子李祺因娶臨安公主的緣故,得以免死,流徙江浦。不久,朱元璋又策劃陸仲亨的家奴告發吉安侯陸仲亨、延安侯唐勝宗、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江南侯陸聚、宜春侯黃彬、豫章侯胡美即胡定瑞、滎陽侯鄭遇春等,一併押赴刑場處斬。事後,工部郎中王國用為李善長申冤,上呈《代王國用論韓國公事狀》:“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勳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分極矣!……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寧復有加於今日?”,是學士解縉代筆,朱元璋心知理虧,竟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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