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钧(1882年-1946年)字协和,号侠黄,江西武宁武宁罗溪人。中国国民党早期党员,中国近代著名将领。
生平 1902年入江西武备学堂,1904年赴日留学,入东京振武学校,并于1907年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办的中国同盟会,1908年毕业回国后,任江西新军第27混成协第54标第1营管带,曾因宣传反清思想遭拘捕。1909年到昆明,任云南讲武堂教官兼兵备道提调、陆军小学堂总办等职。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李烈钧被推任江西都督府参谋长,因劝说北洋海军主要舰艇宣布起义,得以兼任海军总司令。嗣任安徽都督,五省联军总司令兼中央军司令。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被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任命为江西都督。在袁世凯任大总统后,继续任江西都督。 1913年5月联合广东都督胡汉民、安徽都督柏文蔚通电反对袁世凯政府向五国银团借款。袁世凯旋即罢免三督,并令北洋军第六师李纯部进入江西。7月12日在孙中山的指示下,李烈钧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发表讨袁通电宣布起兵,率先发动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失败后,流亡日本,继续筹划反袁事业。 1915年12月25日又与唐继尧、蔡锷等人一起,成立“护国军”发动护国运动,揭起护国讨袁旗帜,任护国军第二军总司令。1916年5月任广州军务院抚军。六月攻打韶关,龙济光部闻炮声逃走,故民间中有“李烈钧三炮定韶关”之美谈。1917年后任孙中山在广州所组大元师府的总参谋长。辅佐孙中山打败背叛孙中山的广东军阀陈炯明。1922年任北伐军中路总司令。国民党“一大”时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同年底随孙中山北上。孙中山逝世后,参与主办丧事。1925年,应冯玉祥之邀任国民军总参议,指导国民军与奉系军阀张作霖所部作战。 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初步成功,被蒋介石任命为江西省政府主席,后又历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兼军事委员会委员等职。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李烈钧致电蒋介石,建议蒋尊重言论自由,改良政治,一致抗日。西安事变后,又曾被委派为审判张学良的审判长。1946年2月20日在重庆逝世,享年6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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