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文化(又稱普及文化、大眾文化),指在現代社會中盛行的地區上文化。流行文化的內容主要由散播文化物品的工業來塑造,例如電影、電視、出版社等媒體。流行文化並不只是大眾傳播媒介生產物的總和,而是由社會上接觸這些產物的人與傳播媒介的互動所產生的。因此流行文化本身是雙向的、不斷更新成長的。
定義 在學界探討流行文化方面,最早的應該是社會學家史賓塞(H. Spencer)曾在著作中有一篇探討流行與模仿的關係。後德國社會學家齊美爾(G. Simmel),也在短篇著作中有《論流行》,認為流行存有一股雙元特色:既具有趨同、又需要在同中標異,前者是流行匯聚個體的外在特徵,後者是領先者需要擺脫群體模仿,繼而維繫其社會地位的手段。齊美爾的觀點大幅背後世接受為流行的基本認知架構,惟對其標異有所爭論,認為20世紀的流行可能是由下而上的,並非上階層者單向指導或模仿而已。 20世紀按照不同方法,基本上流行研究區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屬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以符號與神話體系認識流行,認為流行體系就是一個神話體系,透過能指(signifer)與所指(signified)之間的關聯與飄移,建構出一套流行的神話體系,巴特通篇是以服飾業作為例子。 第二個為美國象徵互動論布魯默(H. Blumer),從集體選擇與集體品味角度探討流行。認為流行最大特色就如齊美爾所說的,是所謂趨同。尤其當群體一起選擇某個對象時,對個體而言具有龐大的選擇壓力。 1980年代以後,法國社會學家布爾狄厄(P. Bourdieu),從象徵鬥爭與場域的角度,分析流行。在其著作《Distinciton》內也有提到流行場域的鬥爭關係。簡單說,流行本身就是一個文化場域,依照場域權力者/未獲權力者的關係構成。握有權力,便有界定場域(包括鬥爭籌碼)的力量,後這則在場域中被壓迫,尋找出路。布爾狄厄也常以主流/異端(源自於早年基督教鬥爭)的方式,稱其場域鬥爭關係。 現在傳播學界是對流行研究最多者。但簡單說方法基本上都沿著一個鐘型分派圖分析,也幾乎以以下幾種角色作為基本角色與發展階段判斷: 研究上如《創新的擴散》、《引爆趨勢》等書看的到具體分析。
社會學 傳播學 早期採用者 早期多數 晚期多數 落後者 學術觀點
高宣揚,《流行文化社會學》,台北:揚智文化出版社 流行文化社會學網站 可參考資料
大传统与小传统 商业宣传 传播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