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與原則某種傳染病的連續出現是否能被定為正在流行,即所謂狹義之流行病,主要決定因素並非人口之中染上該病的比例;而是該種疾病傳染的速度。如果每個受感染的人,把疾病傳給超過一人,令到總體受感染的人口作指數增加,這種傳染病便是流行病。所以縱使只有很少的人染上某一種傳染病,仍然可以將之稱為流行病爆發。
傳染病處於流行病狀況時:

R
0 是該種病的基本传染数,S是人口中可能感染的比例。這是針對流行病定義而作的對數學模型。
歷史上的流行病例子包括有:中古時歐洲的黑死病(鼠疫),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爆發的流感,及近年的愛滋病。
最新的流行病:S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