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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輕軌是澳門已經決定興建的輕軌鐵路集體運輸系統。根據2007年7月13日由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發表的《軌道輕軌系統優化方案》,系統首階段總長約22公里,於2008年年中動工,預計在2011年落成啟用,預計每小時每方向載客量約8,000人次;工程費用由澳門特區政府全部支付,以2006年的物價計算,支付金額合共42億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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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線 澳門特區政府因應預料每年突破2,000萬人次遊客、新落成的酒店及賭場,以及認為澳門的巴士及的士及相關交通網絡難以應付。因此需要興建新的集體運輸系統,紓緩交通擠塞問題及改善環境污染。
興建源由 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1年所發表的《2002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為解決城市交通問題,政府將會引入全新集體運輸系統。隨後,於2002年,政府委託香港地鐵有限公司為澳門軌道運輸系統進行研究。2003年2月,香港地鐵公司完成了首份顧問研究報告,建議使用架空輕軌系統,但方案的成本效益備受質疑,未以居民為主要服務對象亦備受批評。2005年2月,香港地鐵公司完成第二份顧問研究報告,改為建議使用地下輕軌系統,並訂定了初步選線方案,但研究報告被指存在造價過高等多種問題。 2006年10月,澳門特區政府自行發表《軌道捷運系統深化研究》方案,被指存在站點設置過密以及未能照顧舊城區等問題。2007年7月13日,澳門特區政府再發表《軌道輕軌系統優化方案》,方案指出澳門政府計劃於2008年動工興建輕軌,對深化方案進行了一些修訂。 2007年10月12日,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正式宣佈興建輕軌首期路線。系統使用優化方案,並未作進一步更動。政府將於2007年底邀請國際顧問公司草擬標書,2008年公開招標,並於2008年下半年正式動工。政府將成立直屬運輸工務司的專門項目組,統籌輕軌計劃。政府並同時承諾於首期工程動工後,進行第二期方案的研究,並於2008年內向公眾提出可行性方案。
歷史主条目:澳門輕軌鐵路建造研究方案 2002年,澳門政府委託香港地鐵公司為澳門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進行研究。2003年2月19日,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會議介紹了《澳門架空輕軌系統――初期可行性研究》報告。 2005年2月,香港地鐵公司完成第二份名為《澳門軌道輕軌系統可行性研究》的顧問研究報告,並訂定了初步選線方案。系統捨棄高架輕軌方案,採用地底及架空結合方案,以免影響澳門歷史城區的世界文化遺產景觀。報告其後因造價太高及路線分佈等問題而告吹。 2006年10月23日,澳門政府根據香港地鐵公司的顧問研究報告以及公眾諮詢的意見,發表《軌道捷運系統深化研究》方案。同時澳門政府就《軌道捷運系統深化研究》全面諮詢公眾意見,其後因站點設置等問題而再次於2007年發表第四份興建方案。 2007年7月13日,澳門政府公布《軌道輕軌系統優化方案》,內容與《軌道捷運系統深化研究》相似。方案指出工程由香港地鐵有限公司以及國際機構合組的公司共同興建,冀望於2011年落成首階段工程及啟用。 研究報告
不適宜在澳門欠缺整體及交通規劃前就興建輕軌 架空方案會影響城市景觀 路線對賭場和旅客傾斜,並不能真正解決市民的交通問題 (新澳門學社建議延伸至沙梨頭北街) 有議員指出可能會出現超支的問題,甚至利益輸送的問題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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