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蠟指利用容器盛着大量高溫液態的蠟作玩耍的行為。最常見的玩法是於中秋節時,兒童及年輕人利用月餅鐵罐作器皿、焚燒報紙或使用蠟燭等雜物作火源,使大量融化了的蠟燭造成火團。蠟液燃燒得最猛烈之時,向火團噴水、會產生高溫火焰和水蒸氣。煲蠟極為容易引起火災。滾燙的蠟液接觸到皮膚可能造成第三級燒傷。 香港兒童及年輕人尤其流行於迎月、中秋節正日和追月三天在公眾場所煲蠟,一般伴隨玩燈籠和點蠟燭等中秋活動進行。過去歷年於香港皆有人因煲蠟而受傷入院。
香港政府的態度 由於中秋節外出賞月人數太多,加上考慮到節日關係,因此警方過去很少會在中秋節干預煲蠟行為,而使年輕人視中秋煲蠟為一年一度的可以「合法放火」的日子。但由於煲蠟會使公園等公眾場所留下大量難以清理的蠟漬,而且易生危險,因此政府自1990年代末期開始多作宣傳,呼籲市民不要煲蠟,而警方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會在中秋節的三天加密巡邏公園等場所,要求市民賞月時勿點燃太多蠟燭,並避免留下蠟跡,又會勸止煲蠟行為。 香港政府界定煲蠟為「將蠟燃燒或溶化,或將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之上,而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受損。」。
參考
外部链接
香港特區政府網站:中秋勿煲蠟 慎防意外生 中秋期間康文署場地延長開放並嚴禁煲蠟 房屋署提醒居民切勿煲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