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德语:Sachenrecht)是权利人支配一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它是绝对权(absolutes Recht),也就是一切不特定的人都是义务人。物权具有优先性,也就是不同物权之间先设定的物权优于后设定的物权;具有追及性,也就是物权请求权中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可以对任何占有人行使。
物权的种类 物权可以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完全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他物权):这是以物权支配力的范围为标准对物权进行的分类。完全物权为对物的全面支配的权利,而限制物权则在时间上或者范围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这是从设立目的角度对限制物权的再分类。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性质所作的分类。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包括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等。 主物权与从物权:这是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而分的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