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政府(平假名:りゅうきゅうせいふ、英文:Government of the Ryukyu Islands)為日本琉球群島於美國治理時期,最後所設置的治理機關,為設置時間最長的一治理機關,直到琉球群島回歸日本時才廢除改為沖繩縣廳。 美軍佔領沖繩後,為了方便治理,首先成立了沖繩諮詢會作為與當地居民溝通的管道,而後為取代原本的沖繩縣廳增強治理功能,先後改組為沖繩民政府、沖繩群島政府。同一時期,美軍在奄美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也先後設置臨時支廳、民政府、群島政府進行統治。 但在在1950年進行各群島政府知事及群島議員選舉時,出現了許多反對美國民政府的言論,因此美國民政府決定重新建立一個新的琉球治理機關,並自行指派政府主席。於是琉球政府在1952年4月1日正式成立,並將原本分屬各群島政府管轄的奄美群島、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都列入管轄範圍。琉球政府的存在維持了二十年,直到1972年沖繩回歸日本。 這些先後成立的行政治理組織,包括琉球政府,皆需受到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的管轄(於1950年由原先之美國軍政府改組成),美國民政府可以無條件否決琉球政府的各項決定。 琉球政府設有法院、立法院、行政府,負責分管三權,不過,美國民政府否決琉球政府的權利依舊存在,而立法院的議員是由琉球居民所選出,因此立法院多次決議出違背美國民政府意見的決議,便逐漸成為沖繩回歸日本運動的力量來源。
歷史
琉球政府的組織(行政府)
行政主席官房 行政主席情報局 行政主席統計局 總務局 財政局 - 稅務署、關稅 法務局 資源局 - 營林署 商工局 - 駐日琉球貿易代表 工務局 運輸局 - 海難裁判委員會 郵政局 - 氣象台 厚生局 文教局 警察局 - 琉球警察本部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 人事委員會 中央教育委員會 宮古地方廳 八重山地方廳 奄美地方廳(1953年12月25日回歸日本後廢除) 1952年4月1日
總務局 -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 企畫局 - 首都建設委員會、統計廳 主稅局 - 稅務署、關稅 法務局 - 更生保護委員會、出入管理廳、土地調查廳 農林局 - 營林署 通商產業局 - 郵政廳、金融檢查廳、氣象廳、海難裁判廳、琉球海上保安 建設局 厚生局 - 社會保險審查委員會、社會保險廳 勞動局 - 中央勞動委員會、公共企業體等勞動委員會、船員勞動委員會 文教局 - 文化財保護委員會 公安委員會 - 琉球警察本部 復歸對策室 檢查廳 會計檢查院 人事委員會 中央教育委員會 琉球大學委員會 - 琉球大學 私立大學委員會 特別國體實行委員會 回歸準備委員會顧問代理 宮古支廳 八重山支廳 1972年5月14日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 地方廳 (琉球政府) 沖繩回歸 關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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