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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一詞起源於法國大革命時期,它的現代用法起源於俄國共產革命時期的共產黨宣傳。在沙俄時代,白色是皇室的代表顏色,沙皇常被冠以「白色沙皇」之稱,白色並無任何貶義色彩。在1917年後的俄國內戰中,反共的俄國「白軍」與布爾什維克的「紅軍」相對。布爾什維克為了醜化對手,遂使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白軍的「殘暴」。後來,芬蘭、美國等國反對共產黨勢力擴張的行為有一部份被稱為「白色恐怖」。中共使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反共行為,而行為中確實包括屠殺及迫害,在台灣「白色恐怖」一詞大多用來稱呼中華民國政府在1950年代的臺灣對共產黨及臺獨等政治運動及嫌疑者的迫害。

概念的來源

法國大革命時期的「白色恐怖」

俄國的「白色恐怖」

芬蘭的「白色恐怖」

匈牙利的「白色恐怖」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整個世界陷入共產主義陣營和資本主義陣營的冷戰。在美國,參議員麥卡錫發動一場清除美國國內共產主義者的運動,稱為「麥卡錫主義」。期間,很多著名藝術家作家等因為言論上對共產主義的同情等等被反共勢力批判和迫害。

美國的「白色恐怖」

中國大陸的白色恐怖
1949年5月19日,蔣中正以中國國民黨總裁身分來到台灣,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就發佈戒嚴令,一直到1987年7月15日為止,總共長達38年。
在戒嚴期間,當時的立法院為了防止中國共產黨在台灣擴散(但實際上臺灣環境不適合共產黨發展),並嚇阻台灣人民追求民主,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以及《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充了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縱容情治單位機關網羅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動。國家公權力在長期戒嚴中受到濫用,人民的基本權利完全失去保障(魏廷朝 1997,1;楊碧川 1997,8)。


根據行政院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政治案件達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魏廷朝 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中國國民黨政府在台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台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五零年代的政治終身監禁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藍博洲 1993,21-2)。


1991年由於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以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臺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對於「白色恐怖」受難人數,白色恐怖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為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八千五百件,已領補償金者為一萬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會執行長倪子修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

台灣的「白色恐怖」

台灣之白色恐怖相關案件部份列表

國立台灣大學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四六事件」(1949年)
楊逵的〈「《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
鍾浩東、蔣碧玉等人的基隆中學「《光明報》案」(1949年-1951年)
蔡孝乾等人的「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案」(1949年-1950年)(蔡孝乾確實為共產黨員、但是此案除了他以外的人幾乎都被處死,國民黨對付共產黨的手段被視為太狠毒)
1940年代

謝瑞仁、林書揚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鄧錫章、張伯哲等人的「臺中案」(1950年)
林清良等人的「桃園案」(1950年)
黃紀男、廖史豪等人的「台灣再解放聯盟」案(1950年)
李友邦的「台灣獨立革命黨案」(1951年)
黃溫恭的「臺灣省工委會燕巢支部案」(1952年)
呂赫若、鄭定國等人的「鹿窟基地案」(1952年-1953年)
高一生、湯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會案」(1954年)
「孫立人案」(1955年)
「任方旭、任顯群案」(1956年)
雷震、傅正等人的「《自由中國》案」(1960年)
1950年代

黃紀男等人的「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案」(1961年)
蘇東啟、詹益仁等人的「蘇東啟案」(1961年)
陳智雄等人的「同心會案」(1961年)
施明德等人的「亞細亞同盟案」(1962年)
彭明敏、魏廷朝等人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案」(1964年)
林水泉、顏尹謨、黃華、許曹德等人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1967年)
陳泉福等人的「台灣大眾幸福黨案」(1967年)
「崔小萍案」(1968年)
柏楊的「大力水手事件」(1968年)
許席圖等人的「統中會案」(1969年)
「陳中統案」(1969年)
李義平、高陣明等人的「山地青年團案」(1969年)
1960年代

江炳興、鄭金河、陳良等人的「泰源監獄案」(1970年)
謝聰敏、魏廷朝、李敖等人的「花旗銀行爆炸案」(1971年)
鄭評等人的「台灣獨立革命軍案」(1974年)
呂文華等人的「台灣原住民獨立運動案」(1974年)
「白雅燦案」(1975年)
「余登發案」(1979年)
黃信介、呂秀蓮、姚嘉文、施明德等人的「美麗島事件」(1979年-1980年)
「林宅血案」(1980年)
1970年代

陳文成事件(1981年)
江南案(1984年)
蔡有全、許曹德的「台灣獨立案」(1987年)
1980年代

陳正然等人的「獨立台灣會事件」(1991年)
1990年代

和台灣之「白色恐怖」相關的史料及研究書目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黃徙,1992,台獨的社會真實與新聞真實。台北縣板橋市:稻香。
藍博洲,1993,白色恐怖。台北:揚智。
邱榮裕,nd,台灣客家典型的白色恐怖政治事件:1950年代桃園縣的「客家中壢事件」[online]。台北: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引用於2005年5月10日]。全球資訊網網址:[1]。
魏廷朝,1997,台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5。台北:文英堂。
楊碧川,1997,台灣歷史詞典。台北:前衛。
朱德蘭主編,2001,戒嚴時期臺灣政治事件檔案、出版資料、報紙人名索引,南投:省文獻會。共2冊。
參考書目

台灣省戒嚴令(1949年5月19日)
懲治叛亂條例(1949年6月20日)
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1950年6月13日)
台北馬場町紀念公園
綠島人權紀念園區
二二八和平公園
紅色恐怖
相關項目

台灣白色恐怖檔案
綠島人權紀念園區
李筱峰:台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的類型

大家嘅答案

1987年解嚴以來,雖有1990年代民間政治受難者團體及立法院推動的政治犯人權平反運動,2000-2008年民進黨執政時期進一步解密國防部等機關一千多件政治檔案,逐步展開白色恐怖的研究,對轉型正義的落實與1940~1980年代戒嚴時期台灣的歷史建構具極重大意義,...
適逢馬政府執政週年前夕,為督促政府繼續整理與開放政治案件檔案,本會與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等關心轉型正義工作延續的民間社團、大學台灣史研究系所學者合作,謹訂於2009年5月16日假集思會議中心台大館,舉辦「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研討...
对于白色恐怖受难人数,白色恐怖基金会呈报行政院的数据,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为止,申请补偿的件数为8500件,已领补偿金者为1.3万人。白色恐怖基金会执行长倪子修表示,这些只是领取受难补偿的人数,并非确切受难人数。
如今安康招待所曝光,重要史料散落一地,屍罐更是棄之不管,整個安康招待所充滿恐怖的氣氛,令一般民眾不敢靠近,如今曝光了,見證台灣白色恐怖四十年的經驗,當年警總在招待所形求政治犯,以及不人道虐待也一一曝光,使得白色恐怖不在只是書面上的解說而已,...
台灣白色恐怖重要象徵地美麗島大審軍事法庭,以及關過柏楊、施明德、陳菊、呂秀蓮等政治犯的景美看守所恐遭破壞。文建會擬以「活化」運用為由,將「景美人權園區」改名成「景美文化園區」,人權團體憂心,文建會開放文化藝術團體進駐園區後,這些具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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