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允明,(1460年-1526年),字希哲,號枝山。因生而右手有六指,自號“枝指生”。明代文學家,書法家,長洲(今江蘇蘇州)人。當時與徐禎卿、唐寅、文徵明號稱「吳中四才子」。 祝允明自幼天資聰穎,勤奮好學,5歲時就能書一尺見方的大字,9歲便能作詩文,被稱為「神童』。10歲已博覽群書,文章瑰麗,才智非凡。7歲即中秀才,32歲中舉人,曾任南京應天府通判。擅長詩文和書法,特別是其狂草頗受世人讚譽,流傳有「唐伯虎的畫,祝枝山的字」之說。祝枝山所書寫的「六體書詩賦卷」、「草書杜甫詩卷」、「古詩十九首」、「草書唐人詩卷」及「草書詩翰卷」等都是傳世墨跡的精品。 祝允明的著作有,《懷星堂集》30卷、《蘇材小纂》6卷、《祝子罪知》7卷、 《浮物》1卷、《野記》4卷、《前聞記》 1卷、《誌怪錄》5卷、《讀書筆記》1卷。
參考文獻
《中國大百科全書》<祝允明>條目(作者:尹恭弘;邱振中;肖燕翼,共三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