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字,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大陸地區推行的規範漢字中經簡化過的漢字。同一漢字,簡化字通常比未簡化漢字(繁體字)的筆劃為少。簡化字是在簡體字的基礎上經整理改進由政府主管部門公佈的法定簡體字,具有唯一性。在中國大陸,現行的簡化字是收入《漢字簡化方案》(後發展成《簡化字總表》)中的簡化字。 不過,漢字也有很多並沒有被簡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些漢字叫作傳承字,既不屬於繁體字,也不屬於簡化字。使用簡化字和被選用的傳承字的中文有時被稱作簡體中文。
历史 以下是一些簡化字研訂時所稱的原則:
此外,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即主要是採用通行已久的俗體字或筆畫簡單的異體字,而不另創新字。然而即使在《簡化字總表》中,也有為數不少的形體,並沒有在過去任何文獻和資料中發現。「二簡」裏更有大量新造字。
从俗从简 规范化:
消除异体字 突出形声特性 尽量保留表意特性 稳定性 实用性 适当的艺术性 简化的原则 簡化字的產生方法,有許多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
簡化的方法 過去,錢玄同曾在1922年提出了8項簡化原則,包括: 然而,這些原則頗為籠統,而且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
假借字,采用一个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采用了更古的汉字,例如:丰与豐;腊与臘。有时候,使用同一个字的更古代的简单版本(如从与從)。 形声字,借用形声字的原理,将原有的形声字更换形旁或声旁使之更简单。 草书楷化,将草书的写法转成楷体,如专和專。 特征字,原来的字可能有多个部分,现在仅保留其具有特征的一部分,如医与醫。 轮廓字,保留原来字的轮廓,如鸟和鳥等。 会意字,借用会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较简单的表意部件来代替原来的复杂笔画。如泪和淚;尘与塵。 符号字,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鸡与鷄。 偏旁类推字,从简化的偏旁部首类推出由它们合成的字的简化。 錢玄同8項簡化原則 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當局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例:对(對)、邓(鄧)、观(觀)、欢(歡)、叹(嘆、歎)、难(難)、鸡(雞)、聂(聶)、凤(鳳)、冈(岡)、风(風) 例:广(廣)、夸(誇)、灭(滅)、习(習)、宁(寧)、伫(佇) 例:妇(婦)、丽(麗)、归(歸)、显(顯)、务(務)、宽(寬) 例:飞(飛)、龟(龜)、齿(齒)、夺(奪)、门(門) 例:书(書)、长(長)、乐(樂)、车(車)、头(頭)、兴(興)、发(發) 例:谷(穀)、丑(醜)、只(隻)、干(乾、幹、榦)、发(髮) 例:余(餘)、后(後) 例:体(體)、众(眾) 例:泪(淚)、从(從)、云(雲)、网(網)、与(與)、杰(傑)、无(無)、异(異) 例:尘(塵)、灶(竃)、肤(膚) 例:异(異) 例:猫(貓)、猪(豬)、来(來) 例:侄(姪) 例:毙(斃)、蜡(蠟)、钟(鐘)、舰(艦)、邻(鄰) 例:护(護)、惊(驚)、艺(藝)、响(響) 例:华(華)、宪(憲) 使用简化的偏旁重新构造:
页(頁):颜(顏)、颌(頷)、顺(順)、额(額) 专(專):传(傳)、转(轉)、砖(磚) 学(學):觉(覺)、黉(黌) 择(擇):译(譯)、泽(澤)、择(擇)、驿(驛) 注意部份類推並不一致,如:
难(難):汉(漢)、叹(嘆、歎)、滩(灘)、瘫(癱)、摊(攤),但
欢(歡)、劝(勸)、观(觀)、权(權);(然而「灌」,「罐」則不簡化。) 仅(僅);鸡(鷄);邓(鄧);对(對);戏(戲);圣(聖) 树(樹)。(然而「廚」則簡作「厨」,「澍」、“彭”、“鼓”則不簡化。) 卢(盧):鸬(鸕)、颅(顱)、鲈(鱸),但
炉(爐)、驴(驢)、芦(蘆)。 汤(湯):杨(楊)、场(場)、殇(殤)、炀(煬),但
阳(陽);伤(傷);荡(盪)。 门(門):闷(悶)、问(問)、闻(聞),但
开(開)、关(關)、闲(閒、閑); 闹(鬧)、阋(鬩)。(然而「鬥」則簡作「斗」。) 與(与):嶼(屿)、歟(欤),但
誉(譽)、举(擧、舉)。(然而「兴」是「興」的簡體。)
注释 广、宁又都是古罕用字,意义读音和廣、寧均不同,还有其他这种情况的。 當中以採用民間既有的手頭俗字,所謂「新造」是指對應傳統正字而言,一般是由魏晉南北朝、宋元戰亂時所造的俗字,也有新至「解放區」或當代民間所造的俗字。而众字並不是古字,它不見於古書或字典,有人指它是古字,是以訛傳訛。 雲本作云,象形,又借作表示说话的云,后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實際簡化方法主条目:简化字评价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以來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近年來對於漢字簡化的反思和爭論開始升溫。 贊同漢字簡化的人,認為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在演化過程中不斷簡化。漢字的簡化減少了漢字的筆畫數和漢字的數目,因而降低了漢字學習的難度,同時加快了書寫的速度,有利於普及教育。 反對的觀點,主要集中在漢字簡化後,不利於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繼承。 漢字的發展並非只是簡化,繁化亦佔很大的比重。簡化字違反了六書造字原則,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統,大大削弱了漢字的科學性與邏輯性。而簡化字的不少問題,例如以一個簡體字代表多個於普通話同音但意義不相關的繁體字,結果並沒減輕學習負擔,甚至因為系統混亂,比繁體字更難學。 在經過實際以簡化字及繁體字兩組教學後,簡化字學習者在書寫速度優於繁體字,繁體字學習者在整體佈局感優於簡化字,想當然的,繁體字學習者有較佳的效果,且較能自我內化中國字。 评价 有不少字雖然被視作簡化字收入《簡化字總表》中,但實質是本有其字,這在簡繁轉換時經常引起問題。
本有其字的簡化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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