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丸案,明末三大案之一。 所謂紅丸,是「紅鉛金丹」,又稱「三元丹」,取處女初潮之經血,謂之「先天紅鉛」,加上夜半的第一滴露水及烏梅等藥物,煮過七次,變成藥漿,再加上紅鉛、秋石(人尿)、人乳、辰砂(湖南辰州出產的硃砂)、松脂等藥物炮製而成。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八月初一朱常洛登基,鄭貴妃立即向朱常洛進獻8位美女,取悅朱常洛。好色的朱常洛照單全收,「退朝內宴,以女樂承應」,「一生二旦,俱御幸焉」,由於淫慾過度,八月初十日便病倒。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崔文昇進以瀉藥,服後病益劇,連瀉三四十次,乃召閣臣方從哲等入受顧命。 八月二十九日,因服用鴻臚寺丞李可灼的紅丸,病情稍緩,暖潤舒暢,直呼:「忠臣!忠臣」於是下午三時復進一丸,九月一日五更時暴斃,在位僅29天。 廷臣紛紛議論,禮部尚書孫慎行、左都御史鄒元標、給事中惠世揚等彈劾崔、李二人殺君;御史王安舜認為「先帝之脈雄壯浮大,此三焦火動,面唇紫赤,滿面升火,食粥煩躁。此滿腹火結,宜清不宜助明矣。紅鉛乃婦人經水,陰中之陽,純火之精也,而以投於虛火燥熱之疹,幾何不速亡逝乎!」並懷疑皇帝是死於鄭貴妃毒手。大學士方從哲從中調解,天啟二年(1622年),崔文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邊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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