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毛城(白話字: Âng-mn̂g-siâⁿ),古稱「聖多明哥城」、「安東尼堡」,位於台灣台北縣的淡水鎮。該城最早是在1628年由當時佔領台灣北部的西班牙人所興建,後來又由荷蘭人在1644年予以重建,1867年以後曾經被英國政府長期租用,被當成是英國領事館的辦公地點,一直到1980年,該城的產權才轉到中華民國政府手中。紅毛城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所頒訂的國家一級古蹟。
西班牙和荷蘭時代 1662年鄭成功驅逐了南部之荷蘭人,淡水之荷蘭人見大勢已去遂而撤走。後來,鄭氏因防清軍乘虛攻其北疆,曾命左武衛何祐駐防淡水,重修紅毛城。鄭氏在1683年降清以後,紅毛城則任其圮廢。清初葉,由於北台私墾者眾多,帶來了撫番、治安和海防的需要,1724年淡水廳同知王汧重修此城,增設城牆和城門以強化防務。但由於防守形勢的改變,紅毛城漸漸失去防衛機能,年久無用而成廢墟(滬尾文史工作室 nd)。 紅毛城遭到多年棄置,到1851年五口通商之後,卻有了轉機,開啟了台灣近代史的序幕,也開始了紅毛城的新生命。咸豐年間兩次英法聯軍之役,和各國陸續訂立了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等通商條約,台灣的雞籠、淡水、安平、打狗四個港口,乃被迫闢為通商口岸。十七世紀的航海強權國荷蘭及西班牙,已被新興的英國和法國所取代了。英國尤其注意台灣的經濟利益,於是在開放的各口岸設立洋行及領事館(陳嘉文 nd, a)。 在那段期間,英國在打狗、安平及淡水皆設有領事館。打狗的領事館建於1865年,紅磚洋樓至今尚存,是台灣現存的最古老洋樓。淡水方面,由於當時北部的茶葉及樟腦輸出正盛,港口貿易額直線上升。英國乃於1867年與清廷訂立「紅毛城永久租約」,第二年並將領事館辦事處設在紅毛城內。當時居住在紅毛城內的英國人約有十人。除了代理領事William Gregory外,尚有海關助理官員數人及洋行商人(陳嘉文 nd, a)。 日本在1895年領台以後,英領事館曾向日本重提租約,於1912年獲同意。1941 年珍珠港事件後,日本人接收紅毛城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翌年3月,英人重新復館直至1972年,因為台英斷交的緣故,英國撤館,並委託澳大利亞大使館代為管理。後來澳國再與台灣斷交,再託美國大使館代為管理,台美斷交後再移交「美國在台協會」代管。一直到1980年,經由中華民國外交部的奔走和教會的斡旋,方在6月30日交回台灣,再次整修後於1984年開放供民眾參觀(滬尾文史工作室 nd;陳嘉文 nd, a)。
鄭氏王朝之後的變遷 淡水紅毛城屬第一級古蹟,由內政部主管。全區分為紅毛城及領事館兩部分。紅毛城原是為軍事需求而存在,外牆厚1.9公尺。城下的古砲是由英國人搬運至此做為裝飾用。樓頂的巨型旗杆高約12公尺。至於現在所謂的領事館,係建於1891年,是一棟兩層樓的典型英國殖民地建築式樣洋房。建築材料大部分取自台灣,牆壁為清水紅磚,屋頂是閩南紅瓦,但是一樓屋內彩色地磚是爪哇產品。一樓迴廊立面是弧券拱,二樓迴廊立面是半圓拱。而迴廊兼具遮陽擋雨的功效(台北縣人文地理資料及電子地圖 2002)。 建築物內部牆上掛置歷史圖片,與傢俱擺設一併展出,讓遊客除了認識本古蹟保存區之歷史外,更可了解早期台灣對外關係。 紅毛城的現址是台北縣淡水鎮文化里中正路二十八巷1號。
國家一級古蹟 1. 關於「聖多明哥城」確實的起造時間,不同文獻似乎有不同的記載。楊碧川(1988,4)和張德水(1992,37)都將這個時間列為1628年,但是陳嘉文(nd, b)和滬尾文史工作室(nd)都是將這個時間列為1629年。正文係根據前者所列舉的時間。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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