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是以對美的本質及其意義的研究為主題的學科。美學是哲學的一個分支。 美學一詞來源於希臘語aesthesis。最初的意義是「對感觀的感受」。由德國哲學家亞歷山大·戈特利布·鮑姆加登首次使用的。他的《美學(Aesthetica)》一書的出版標誌了美學做為一門獨立學科的產生。 直到19世紀,美學在傳統古典藝術的概念中通常被被定義為研究「美」(Schönheit)的學說。現代哲學將美學定義為認識藝術,科學,設計和哲學中認知感覺的理論和哲學。一個客體的美學價值並不是簡單的被定義為「美」和「醜」,而是去認識客體的類型和本質。
「美學」一詞的發展歷史 傳統美學的任務,是研究藝術作品作為「美」的永恆的不變的標準。德國理想主義的形上學美學被認為是當時唯一標準的美學。在此條件下, 發展出兩個分支:心理美學和美學。美學(感性)的認知在很長的時間被認為是理性認知的對立面。 這個觀點被現代的新觀點所取代, 即這個對立面是不存在的, 理性的認知是必然通過感性的認識過程而被認識的。尖銳的邏輯學也能同時成為很高的審美價值。
美學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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