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專政是文化大革命時期出現的一種對付反革命政治犯的手段。最早在1968年出現。是一種新生事物。 對象是那些有嚴重問題,但是還沒需要動用公安六條來處理。這麼說,他們沒配用法律處理,但一定要受罰。因為他們已被開除出革命群眾的隊伍。因此把專政權交給革委會,即是在戰鬥隊監督下實行改造。對反革命的刑罰有噴氣式,坐老虎凳等等,因為沒規矩,章法,因此比依法審判更殘忍。對各人態度不同,刑罰各異。由革委會頭子在早上安排你當天的勞動改造任務,下班後寫檢討。過一陣,他認為你悔改,就對此人停止群眾專政。 當時大批幹部被送上批鬥會,大批人不忍受辱自殺。
資料來源 文化大革命圖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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