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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最高法院法官 美国联邦法院是根據美國憲法和美國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國憲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餘法院由美國國會授權成立。 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一部份,可分為普通法院和專門法院。普通法院分為三级,从下到上分别是: 專門法院有: 附属机构有: 国会批准任命的联邦法官有: 共840名联邦法官,均为终身制,以保证司法独立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除了聯邦區域上訴法院) 最高法院 破產法庭 稅務法庭 國際貿易法庭 美国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美国武装力量上诉法院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聯邦區域上訴法院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上诉法院 联邦司法中心 美国裁决委员会 地方法官 642名 上诉法官 179名 最高法院大法官 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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