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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治及政府 有關中華民國(和台灣)的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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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歷史 - 台灣文化 - 台灣地理 台灣選舉的最高法源來自中華民國憲法。該憲法第17條言明人民有選舉之權,除此,該法並在相關的國民大會,立法,監察,地方制度,省縣及選舉等等章節,提供台灣選舉的母法根源。1991年4月起,台灣歷經7次修憲,其修憲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成為台灣選舉另一依據的法理基礎。
中華民國政治 中華民國政府 憲法 總統
陳水扁 副總統
呂秀蓮 行政院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行政院會議(內閣) 立法院
立法委員 司法院
司法院大法官 法律體系 監察院 考試院 國民大會(1947-2005) 政黨(列表)
泛綠:民 - 台聯 泛藍:國 - 親 - 新 選舉
總統:1996 - 2000 - 2004 - 2008 立院:1998 - 2001 - 2004 - 2008 地方:2005三合一、2006北高市長 兩岸關係
維持現狀 - 台獨 - 統一 政治地位 外交關係 行政區劃 人權狀況 公營事業
台灣選舉的歷史
台灣選舉現況簡介 2000年代,依照台灣選罷法規定,不包含立法院長及各議會議長的間接選舉,解嚴與回歸憲法後的台灣選舉約可共分為三大類:
選舉類型 台灣凍結部分憲法,適法於中華民國增修條文的總統選舉首次於1996年舉行,該選舉不但讓中華民國與台灣的政權擁有合法性,也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民主國家。 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因為正副總統一起選舉,因此正式名稱為「總統副總統選舉」其適用制度法源除了憲法之外,最主要就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該法的重點於: 一、總統選舉機關:總統、副總統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省(市 )、 縣 ( 市 )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二、選舉人(擁有投票權):包括在國內及現在國外之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均得為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人,但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行使選舉權,需返國為之。 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40歲,得申 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但曾犯內亂、外患罪等、具有外國國籍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均不得申請登記。 四、候選人除了以上的通則外,為了避免候選人過多,影響選情。該法還規定總統候選人必須要有主要政黨推薦。而主要政黨定義為: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取其一),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五、除此,為了救濟無主要政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仍可選舉,該法規定該候選人可由公民連署提出。總統選舉的公民連署定義為:連署人數於第二項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此連署的連署人必須具名,且須造冊。
總統選舉 立法委員為台灣唯一的國會選舉,該正式名稱為「中央公職人員選舉」
國會選舉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直轄市(台北市、高雄市)市長、直轄市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於選舉方式方面,台灣選舉一般來說,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單記投票法行之。其中,普通是指滿廿歲台灣公民除了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之外,皆可參加台灣選舉成為選舉人。其餘就無其他限制。另外,平等即為一人一票,而直接及無記名,則表示投票行為必須親自且直接圈選,而選票上並毋須簽名。
選舉方式
戒嚴時期的台灣選舉 台灣總統未直接民選前的的中華民國(台灣)總統選舉共舉行過7次,均為國民大會代表間接選舉,期間為每隔六年選舉一次。 因為1996年總統直接選舉前,中國大陸地區國民大會均「遇缺不補」加上國共內戰滯留中國大陸的國民大會代表佔半數以上,因此總數3045名的中華民國國大代表到第七次集會時只剩下1090人。
195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54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國民黨)得票數:1507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陳誠(國民黨)得票數:1417票當選。 因為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國共內戰,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3045名中,於台灣的台北公會堂報到的只有1573人,依照1947年制定的中華民國總統選罷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當選人總票數未超過國民大會代表總人數一半者,需舉行第二輪投票。因此該次總統選舉舉行了第二輪投票。上面所列數字均為第二輪投票結果。 196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第三次總統選舉:
時間:1960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國民黨)得票數:1481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陳誠(國民黨)得票數:1381票當選。 因為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國共內戰,1947年選出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3045名中,半數未能來台報到。因此國民黨政府修法,將選舉總統的國民大會代表從總人數計算改採「報到」人數。因此,此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不必舉行像第二任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一般,舉行第二輪投票。 本次選舉為第一次同額競選。 196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66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國民黨)得票數:1405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嚴家淦(國民黨)得票數:782票當選。 197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72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國民黨)得票數:1308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嚴家淦(國民黨)得票數:1095票當選。 1975年4月蔣中正逝世,由嚴家淦繼任。 197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78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經國(國民黨)得票數:1184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謝東閔(國民黨)得票數:941票當選。 198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84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經國(國民黨)得票數:1012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李登輝(國民黨)得票數:873票當選。 1988年1月蔣經國去世,李登輝繼任總統。 增額代表 直轄市與縣轄市 參與政黨
國民黨 青年黨 民社黨 黨外 總統選舉
解嚴後的台灣選舉
199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90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李登輝(國民黨)得票數:641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李元簇(國民黨)得票數:605票當選。 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96年3月23日 總統候選人:登記第二號李登輝(國民黨)得票數:5,813,699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登記第二號連戰(國民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台灣(中華民國)首次總統直選。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2000年3月18日 總統候選人:登記第五號陳水扁(民進黨)得票數:4,977,737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登記第五號呂秀蓮(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2004年3月20日 總統候選人:登記第一號陳水扁(民進黨)得票數:6,471,970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登記第一號呂秀蓮(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總統選舉
200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立法委员选举
2005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2006年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暨市議員選舉 地方与直辖市公职人员选举
2005年中国国民党主席选举 2006年民主進步黨主席補選 2007年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 政党内部选举
中央選舉委員會 參见 以下為中華民國選舉相關法規 http://vote.nccu.edu.tw/cec/cechead.asp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A0000001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A0000002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20010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2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