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民間習慣直接稱為郵局,為台灣地區提供郵政與儲匯(金融)服務。 臺灣郵政的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設有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及台灣北區、中區、南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為了突破郵局暨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在2002年7月完成《郵政法》修法,並於2003年1月1日起,將郵政總局正式公司化,改制為由交通部100%持股的國營公司。在中華民國政府的正名政策之下,中華郵政於2007年2月12日改名臺灣郵政。
現況
遞送郵件,依照郵件往返區域,分成:
國內郵件,在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臺灣地區之內互寄; 國際郵件,往返香港、澳門、及其他國家,但不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大陸地區; 大陸郵件,往返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大陸地區,但不含香港、澳門。 郵政儲金 郵政匯兌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 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郵政資產營運 其他經交通部核定,受委託辦理之服務。 主要營業項目
董事會
董事長
總稽核 總經理
經營策略設計委員會 經營階層
人事處 勞工安全衛生處 政風處 技術處 郵務營業 郵遞管理 集郵處 各等郵局
各地支局 各郵件處理中心 儲匯處 壽險處 會計處 資訊處 資產營運處 資金運用處 直屬單位
沿革 台灣 中國
1888年,台灣巡撫劉銘傳發布「臺灣郵政條款十六條」,設置「臺灣郵政總局」。 1895年,日本領台,日軍設置野戰郵便局,全台共二十三所。 1896年,台灣施行郵便條例,野戰郵便事務移交台灣總督府民政局通信課接管,郵電合辦。 1900年,開辦郵便貯金、匯款業務。 1901年,通信課改制為台灣總督府通信局。 1919年,通信局改制為台灣總督府遞信局。 1924年,遞信局與鐵道部合併為台灣總督府交通局,下設遞信部,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1840年代,隨著列強進入中國,連帶著也將西方的郵政制度帶進中國。由於各國勢力有著互相通信的需要,因此普遍在其地盤紛紛設立郵局,這些郵局不僅負責官信收送,也接受民信的寄送。 1878年,李鴻章接受建議,同意於北京、天津、牛莊(營口)、煙台、上海五地開辦新式郵政,並稱其名為「海關拔駟達局」(Customs Post Office)。 1896年,開辦大清郵政官局,海關郵政正式改稱為「大清郵政」。 1911年,郵政總局成立,郵政正式脫離海關。 1912年,大清郵政改稱為中華郵政,惟外國人掌郵政的情況不變。 1919年,在上海開辦了儲金業務。 1930年,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成立。 1935年,《郵政法》公布,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改為隸屬於郵政總局,並同時開辦簡易人壽保險業務。 近现代台灣与中国邮政事业发展对比
1946年,台灣郵電管理局成立。 1949年,實行郵電分辦,成立台灣郵政管理局,隸屬於交通部郵政總局。 1980年,台灣郵政管理局因業務發展需要,改制獨立為台灣北、中、南三區郵政管理局。 2003年,交通部郵政總局進行公司化,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仍簡稱為中華郵政。 2007年2月12日,中華郵政更名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戰後台灣郵政事業發展
郵局改名事件
2007年2月8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表示希望把中華郵政改名為「台灣郵政」,是一系列「台灣正名」的政策之一。 2007年2月9日,雖然中華郵政工會發動抗爭企圖阻止董事會進行。 2007年2月12日,正式改名「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改名經過 2007年2月12日,中華郵政改名為台灣郵政之後,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大力抨擊此正名運動,但中國郵政在其網站。
中國大陸反應
台北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