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England),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国)下屬的王國之一,英格蘭位於大不列颠岛的東南方,蘇格蘭以南,威尔士以東,是英国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經濟最發達的一個部分。在歷史上,英格蘭與蘇格蘭之間是以哈德良長城爲界。英格蘭這個名字源自「盎格勒人」(Angles),其原名「Engla-lond」意为「盎格魯人之地」,他們是繼凱爾特人之後來到這個地方的日耳曼民族。
历史
地理 今日的英格蘭共有四種不同等級的行政區劃,分別是區域(Region)等級,郡(County)等級,區(District)等級與教區(Parish)等級。每個等級的行政區劃又根據當地的地理人文特性而有不同的類別。
行政区划 包括地位較特殊的大倫敦地區在內,英格蘭共被分為九個政府級區域(Government Office Region),各區域再下轄一或多個郡級行政區劃。雖然英格蘭的區域並不具有任何選舉分區上的用途,但卻被用以作為英格蘭在歐洲議會中的席次代表劃分方式。
大伦敦地区 英格兰东北 英格兰西北 约克郡与亨伯 中英格兰西 中英格兰东 东英格兰 英格兰西南 英格兰东南 區域級行政區 英格蘭的郡級行政區共有四種:
都會郡(Metropolitan county):都會郡主要分佈於人口稠密的都會地區。英格蘭境內共有六個都會郡。 非都會郡(Non-metropolitan county,又稱為Shire county):非都會郡主要分佈於較為地廣人稀的郊區地帶,其中有許多是延續英格蘭地區傳統的郡名。在英格蘭共35個非都會郡之中,有34個擁有獨立的郡議會(county council),唯一的例外是柏克郡(Berkshire),它雖然下轄了多個區,但卻沒有一個統一管轄的郡議會。 單一管理區(Unitary authority):單一管理區是一種較新興的行政單位,它的特徵是郡級與區級議會合二為一不再分級。通常單一管理區本身就是一個自治市鎮或是只有一個次區的郡,唯一的例外是錫利群島(Isles of Scilly),該地的議會錫利群島議會既不是郡級議會也不是區級議會,自成一格。 大倫敦地區:大倫敦地區擁有與英格蘭其他地區完全不同的行政區劃方式,在大倫敦地區底下有兩種不同的郡級行政區,分別是倫敦市(City of London)與32個倫敦自治市(London boroughs)。在行政特色上,大倫敦地區的這些郡級行政區其實可被視為是一種單一管理區的型態。 郡級行政區 區(district)是英格蘭的第三級行政區劃單位,有時這些行政單位可能會兼具有自治城鎮(borough)、自治城市(city)或皇家自治城鎮(royal borough)的地位。
都會區(Metropolitan district):都會區是都會郡的次級行政區劃,通常都會區都兼具有自治城鎮的地位。當某郡的郡議會遭到裁撤時,底下的區議會將會直接繼承自主權,而成為一個類似單一管理區的行政單位。 非都會區(Non-metropolitan district):非都會區是非都會郡的次級行政區劃。通常非都會區會與其上級的郡議會分享自治權,但其運作方式與都會區有所不同。 區級行政區 民政教區(Civil parish,或簡稱為parish)是英格蘭最低階的行政單位。教區有自己的議事單位,稱為教區議會(parish council),但假如一個教區內有投票權的公民人數不滿200人,則可能以組織較精簡的教區會議(parish meeting)取代之。雖然教區的劃分設立大部分都有宗教上的淵源,但今日作為行政區劃的教區,早已與其英格蘭國教會的起源不再有關。
教區級行政區
伯明罕 巴拉福特 布里斯托 考文垂 德比 赫爾 利茲 萊斯特 利物浦 倫敦 曼徹斯特 紐卡素 諾丁漢 普利茅斯 雪菲爾 桑德兰 伍爾弗漢普頓 劍橋 約克 牛津 主要城市 参见:英格兰文化
備註:*號為都會郡、**號為郡級單一管理區 英格兰文学
托马斯·布朗爵士 乔叟 约翰·米尔顿 威廉·莎士比亚 简·奥斯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