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省,簡稱康 (英文:Kham),為中華民國曾經設置過的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不久廢除。設於1939年,於1955年廢止。所辖地主要为现在的四川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雅安市及西藏东部昌都地區、林芝地區等,多数地区是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
地理 面積為45萬1521平方公里,人口1947年統計為165萬1132人。 全境可分東西中三部份
西部為現青藏高原(昔稱青康藏高原)的一部分,整體地勢高聳,人煙稀少。 中部為縱谷地帶,有多條大河貫穿而過,包括怒江、金沙江、瀾滄江等 東部為四川盆地邊緣地區,地勢較低平,是全省的精華區。 沿革 1905年—1911年 建省準備期 1911年—1939年 川邊特別行政區時期 1939年—1949年 西康省時期 1949年—1955年 西康省藏族自治區時期 當年北洋政府在22個省之外設了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後來國民政府又將它們和寧夏、青海分別建為6個省,並且將川邊特別區改建為西康省。1939年1月1日成立,省会设在康定,刘文辉为省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4月26日成立西康省人民政府,省府驻地雅安市,省主席廖志高。1955年7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西康省建制的决议,西康省人民委员会于1955年9月底撤销,其政务由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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