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内的35所部属重点高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此前部分高校已经开始建立一些软件方向的专业。批复后的初期,各个学校主要以校内二次招生、第二学位、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等形式招收学生,此后逐步推广面向高考毕业生招生。 教育部所提供的软件学院的建设目标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多层次实用型人才”。因此,教育部和国家计委鼓励软件学院面向市场,更多地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和企业化管理。因此很多软件学院的确也是走企业化的道路,其中以北京大学软件学院为代表,北大软院的负责人找到3亿多的赞助,脱离校园本部,在北京大兴区新建了校园,而且在人员管理和学生录取上更多地进行商业化的运作。然而以清华大学软件学院为代表的学院仍然还是坚持大学学术与技术精神优先,杜绝商业模式对学术的干扰,这使得清华软院本身仍具有鲜明的清华学术和技术水平。 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于2003年1月成立,2006年6月通过教育部验收而正式成为国家第36所示范性软件学院。 此外,国内还存在例如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非示范性软件学院,这些多数是企业化的独立学院。 2006年11月27、28日,高教司宣布了36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验收结果(暂时没有新通过验收的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此次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验收工作,验收的唯一依据是教育部和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其最核心部分还应当为学院的企业化模式的运作,这也是北大软院能够荣登榜首而清华软院却名落孙山的原因。 综合评定合格的软件学院(9所) 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 综合评定基本合格(其他26所) 重庆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云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 其中,四川大学、东北大学、南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云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9所学校因在某项指标方面有差距或不合格需在一年内申请复评 。
外部链接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南开大学软件学院 天津大学软件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 吉林大学软件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 复旦大学软件学院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南京大学软件学院 东南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山东大学齐鲁软件学院 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 湖南大学软件学院 中山大学软件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重庆大学软件学院 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云南大学软件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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