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士科 宋朝的科舉制度,一開始,也分為進士、明經、諸科等。直到宋神宗時,王安石改革,廢明經、諸科,只用進士一科取士。元朝正式開始,僅存進士一科。明朝、清朝繼承,亦只有進士一科取士。自此,通過最後一級考試者,稱為進士。 在明朝和清朝,殿試封录取考生为三等称三甲。一甲三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清朝時一般為七人),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世人统称录取者为「进士」。 進士是功名的盡頭,就算是對名次不滿意,亦不可以重考。民間對各類名次的進士習慣以「狀元郎」稱呼之。
不分科
科舉 殿試 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