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埠,又称“通商口岸”,是一个国家向外开放的特定通商地区。近代历史中曾存在于中国、日本、暹罗、朝鲜等国家。
商埠的由来 被定为商埠的城市,其主要共同点是具有优良的交通条件,拥有优良的港口或为内陆边境贸易重镇,周边的商品经济或商品农业比较发达。在商埠中,通常划定一定的区域,供相关国家商人定居、开业、存放货物,称为商埠地,各国在商埠地设立领事馆,保护本国侨民利益。有时相关国家在商埠地还驻扎有小股军队。但是与1860年代之后出现的租界不同,商埠地所属国家通常保有对商埠地的主权,以及行政、警察、司法等权力。
商埠的特点
中国的商埠
根据条约开放的商埠
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天津条约(1858年6月26日):牛庄(后改为营口)、登州(后改为烟台)、台湾(台南)、潮州(实际在汕头)、琼州(实际在海口)、镇江、汉口、九江 北京条约(1860年10月24日):天津、大沽 烟台条约(1876年9月13日):宜昌、芜湖、温州、北海 新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1890年3月31日):重庆 藏印议订附约(1893年12月5日):亚东 续议缅甸条约附款(1897年2月4日):腾越、梧州、三水(三水县江根墟) 续议通商行船条约(1902年9月5日):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 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4月27日):江孜、噶达克、亚东 英国
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8月6日):伊犁、塔尔巴哈台(今塔城) 北京条约(1860年11月24日):喀什、库伦(今乌兰巴托)、张家口 伊犁条约(1881年2月24日):肃州(嘉峪关)、乌鲁木齐、哈密、古城(奇台)、吐鲁番、科布多、乌里雅苏台 俄国
天津条约(1858年6月27日):台湾(台南)、淡水(台北)、潮州、琼州、江宁(南京) 续议商务专条(1887年6月26日):龙州、蒙自、蛮耗(今曼耗) 续议商务专条附章(1895年6月21日):思茅、河口 法国
通商行船续约(1903年10月8日):奉天(沈阳)、安东(丹东) 美国 根据利益均沾的原则,一旦与上述国家中的一国签订条约开放商埠,则其他国家自动取得在相应商埠地的一切权利。其中,日本在沙市、重庆、苏州、杭州的四处商埠地,被一些中国历史学家算作租界。
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沙市、重庆、苏州、杭州 通商行船续约(1903年10月8日):长沙、奉天(沈阳)、大东沟(丹东) 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12月22日):凤凰城(凤城)、辽阳、新民屯(新民)、铁岭、通江子(通江口)、法库门(法库)、宽城子(长春)、吉林、哈尔滨、宁古塔(宁安)、珲春、三姓(依兰)、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 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1909年9月4日):龙井、局子街(延吉)、头道沟、百草沟 日本 1898年,清朝帮办路矿大臣张翼奏请朝廷开辟秦皇岛为商埠。光绪皇帝钦定,将秦皇岛辟为商埠。1899年,福建三都澳、湖南岳州被开辟为商埠地。1904年,山东巡抚周馥与其前任袁世凯联名上奏朝庭,要求济南、周村、潍县三地自开商埠,于5月得到批准。济南由于地处津浦铁路和胶济铁路的交点,迅速从闭塞的内陆城市成为华东的一个经济中心。
自辟商埠
其他国家的商埠
横滨(1859年开放) 长崎(1859年开放) 函馆(1859年开放) 神户(1868年开放) 大阪(1868年开放) 东京(1869年开放) 新潟(1869年开放) 日本
仁川 釜山 元山 南浦 朝鲜
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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