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官名 都督是中國古代的軍事首長的官名。最初是作為監督軍隊之官,在魏晉之後演變為統領軍隊的軍事長官之職。
沿革 後漢光武帝建武初年,因為征伐四方,乃於出征時暫時設置督軍御史以監督諸軍,事成回師後則罷官。 在三國時期,都督一職開始逐漸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軍事首長的官名。 如袁紹曾分沮授所統諸軍為三都督。分別為沮授、郭圖、淳于瓊,各領一軍。 建安中期,曹操為丞相,以大將軍督諸軍。後來曹操征孫權時,則以夏侯惇督二十六軍。 魏文帝則以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以總統外內諸軍。 在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馬懿征蜀時,加號為大都督。正元二年,司馬昭都督中外諸軍,亦為大都督。都督一職開始成為中央的軍事首長。 魏文帝時,亦置都督以管理諸州的軍事,或兼領刺史,都督亦開始為地方的軍事首長。 晉朝初期,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諸軍者地位最高,監諸軍次之,督諸軍地位最低。持節亦分為三級,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 使持節有權力殺二千石以下之官。持節可殺無官位之人,在軍事上,權力與使持節相同。假節,則只能殺犯軍令者。 假黃鉞可殺持節武將,並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 如晉在伐吳時,就曾以賈充為使持節、假黃鉞、大都督,總統六師。 後來各級持節都督逐漸成為各級軍事首長的官職,太康中期,州都督負責軍事,刺史則負責治人,各司其職。惠帝末年,乃將兩官職掌合一,不是重點防衛之州則只設有刺史而已。 東晉之後,都督中外乃為要職,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 。 後魏有都督中外諸軍事。永安以後,置京畿大都督,負責總攝軍事,並開府。 後周時改都督諸軍事為總管,後又設大都督、帥都督、都督。 隋朝時大都督等職成為散官,隋煬帝時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唐朝時改大都督為驍騎尉,大都督為飛騎尉,帥都督為雲騎尉,都督為武騎尉。 隋文帝改都督的名稱為總管,並在并、益、荊、揚四州設置大總管,並多以親王擔任大總管之職。諸州則各置總管府,並分列為上中下三等,並各加持節之使臣,隋煬帝時則加以取消。 唐朝為管理地方軍權,於其各州亦設總管,並加持節。武德元年,設洺、荊、并、幽、交五州為大總管府,七年改為大都督府。太極初年,以并、益、荊、揚為四州都督府。開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為五大都督府。其餘都督府亦分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個,中都督府十三個,下都督府有十六個。 唐朝雖廣設都督府,但是實行府兵制,軍權集中在中央,地方都督沒有什麼實權。後來府兵敗壞之後,軍權及旌節皆為節度使所有。 唐朝又設有行軍大總管,在有亂事需要出兵征伐時則置於所征之道,以監督軍事。 北宋時,都督多以親王擔任,但不常置。南宋時則多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在需要時出兵時作為加銜。 元朝時,設大都督府,負責統轄諸部及地方軍。 明朝初年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負責節制諸軍,洪武年間又設五軍都督府,分為中、前、後、左、右五軍,但在明朝中葉之後都督又成為虛職。 清朝初期,都督亦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後來被廢止。民國初年時,各省之軍事首長又叫都督,但之後又改為督軍。
參考 《通典》職官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