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禧事件是香港於1970年代末發生的一次學生運動,顯示了當時資助學校的行政管理問題。
財政問題 1977年6月初,教署雖未曾跟師生接觸,但已宣布「調查完畢」,向律政司署報告。律政司決定交予商業犯罪科進一步調查。10月6日,警方指此事指是一人涉嫌貪污,僅涉數千元。 1978年2月23日,前校長梁修女被判入獄,寶血會將近三萬元轉回學校。 4月5日,報章小篇幅報導寶血會將32萬轉還學校。
調查 1977年10月至1978年4月,學校發生幾宗搜書包事件,引起學生不滿。而校長稱遭學生圍困、辱罵,著令四人停學。5月9日,師生家長向港督府及主教府請願,更靜坐和露宿三天。 5月14日,教署突然宣布停辦金禧中學,在原址改辦德蘭中學,但校監、校長、學生不變,除了曾參與靜坐的老師之外其他老師亦會續約。而一連串的集會、請願、絕食亦隨之而開始,包括5月28日在維園舉行、有萬人參與的民眾大會。
學潮 港督委任一個三人的調查委員會。該委員會在中期報告書內建議另設五育中學。該校主要由原金禧中學的教師任教,學生可自由選擇就讀五育中學還是德蘭中學。政府於1978年7月15日接納委員會建議,成立五育中學,整件事件才告平息。 金禧事件揭露當時資助學校管理中的不合理現象,促使當局不得不認真考慮修訂資助學校則例。1979年6月,教育司終於向資助學校發出一份名為「關於教職人員、校董會及教署三方面諮議事」的通告,建議由1979年9月起在資助學校建立一個諮議制度,由教師代表與校董會直接商討有關學校的問題。[1]
結果
《觀察香港——香港觀察社言論集》,香港觀察社著,1982年12月 金禧流水賬 歷年權益大事(金禧)(教協) 金禧中學事件---五育的由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