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再道(1909年1月24日-1993年4月6日),出生于中国湖北麻城乘马岗程家冲,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其担任过的最高职务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陈再道本姓程,1926年加入农民义勇军时错将姓氏写为陈,后来没有再改变。1927年参加黄麻起义,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征时已升到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军长。抗日战争中任冀南军区司令。国共内战中先后任多个纵队的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武汉军区司令,1955年被授予上将衔。在文化大革命陈再道因七·二○事件中被批斗。 1993年在北京去世。
履历
1932年12月后任红四军第十一师团长、师长 1935年6月,任红四军副军长,8月任军长 1937年10月,任八路军东进纵队司令员 1940年8月,任冀南军区司令员,率部参加“百团大战” 1949年2月起任河南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任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武汉军区司令员兼湖北省军区司令员 1972年6月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 1975年任中共中央军委顾问 1977年任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司令员、中共中央军委委员 1983年6月至1988年3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