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1921年 — )女,浙江青田人;曾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高中文化。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曾任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国务委员等职。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共的高级女性领导之一。
早年经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陈慕华调任东北铁路政治部宣传组组长。后历任,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宣传组副组长,国家计委交通局副处长、处长,对外经济联络总局成套设备局副局长,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三局副局长等职。 在“文革”中,陈慕华被打成“走资派”,并株连到她在黑龙江工作的弟弟惨遭迫害致死。1971年,在周恩来的关照和力荐下,经毛泽东批示后,陈慕华恢复了工作,并直接由副司局级干部提拔为对外经济联络部的副部长;1976年11月,在华国锋内阁中,晋升为部长。
建国后 1980年9月,陈慕华又在赵紫阳内阁中,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并兼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等职。在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陈慕华当选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成为改革开放初期中共的高级女性领导人之一。1982年,国务院机构调整,增设“国务委员”职务;陈慕华由副总理改任国务委员。1986年6月起,她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并进入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陈慕华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是当时中央政治局机构中,唯一的女性。 1988年4月,已在国务院任职两届的陈慕华退休;同时,被安排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副委员长、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六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中国银行董事会名誉董事长等职。1993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陈慕华继续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9月,又连任第七届全国妇联主席。1998年至今,她还一直是全国妇联的名誉主席。
进入高层 自1980年进入中央高层,到1998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任期的结束,陈慕华前后共担任了十八年的国家高级领导人。因此,她也曾兼任过许多其它的名誉职务。如,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会长,中国旅游饭店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服装协会、中国花卉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联谊会、中国女医师协会等机构的名誉会长;她曾还是第三届中国绿化基金会主席,中华护理学会名誉理事长,杭州大学的名誉董事长。
名誉职务 陈慕华的丈夫钟毅,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延安参加革命时,同陈慕华在参谋训练队共同学习。两人于1940年结婚。钟毅曾任"三线"建设委员会委员,部级职务。
家庭 1994年,陈慕华被联合国授予“莫里斯·佩特”奖;1995年9月,又获古巴“安娜·贝当柯尔德”勋章;2003年获第十届“宋庆龄樟树奖”。
荣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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