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齊(1886年8月22日—1983年1月8日),字百年,江蘇海鹽人,陳大燮兄。專長普通心理學,是中國現代心理學的先驅。
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哲學門畢業
(1912年) 德國柏林大學西洋哲學研究
(1922年) 上海廣方言館研習英文
(1900年) 浙江省立高等學校校長
(1912年-1913年) 北京大學哲學研究會發起人
(1919年1月) 北京大學哲學系系主任
(1922年-1927年) 北京大學教務長
(1927年-1928年1月) (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
(1928年11月6日-1929年12月30日) 國立北平大學北大學院院長
(1929年-1929年8月6日) 國立北平大學北大學院第一院(文學院)主任
(1929年-1929年8月6日) 國立北京大學(代理)校長
(1929年9月-1931年1月) (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
(1930年12月10日-1932年12月22日) (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
(1942年1月10日-1942年1月27日) (國民政府)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副委員長
(1932年12月15日-1935年4月12日) (國民政府)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委員長
(1934年12月22日-1948年6月) 總統府國策顧問
(1948年7月-1983年1月8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員
(1952年-) 國立政治大學(第一任)校長
(1954年11月-1959年7月) 中國民國孔孟學會(第一屆)理事長
(1960年4月-) 中華學術院哲學協會(第二屆)會長
(1968年-) 《心理學大綱》商務印書館 (1918年) 《哲學概論》北京大學出版部 (1918年) 《迷信與心理》新潮社 (1919年) 《實用理則學八講》中國文化服務社 (1943年) 《孟子性善說與旬子性惡說的比較研究》中央文物供應社 (1953年) 《論語臆解》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8年) 《淺見集》中華書局 (1968年) 《孟子的名理思想及其辯說實況》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8年) 《平凡的道德觀》中華書局 (1971年) 《淺見續集》中華書局 (1973年) 《闢靈學》 《心靈現象論》 《現代心理學》
生平 少時在海鹽尚書廳徐氏家塾就讀,後至上海廣方言館習英文。1903年(清光緒二十九年)留學日本,入仙台第二高等學校,後入讀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哲學門,專攻心理學,獲文學士學位。回國後,1912年(民國元年)任浙江高等學校校長,兼浙江私立法政專門學校教授。1913年春任北京政法專門學校預科教授。1914年起任北京大學心理學教授,1922年赴德國柏林大學研究西洋哲學,1923年回國後任北京大學哲學系主任、心理學系主任。1925年與胡適等人發起成立哲學研究會。1927年任北大教務長兼北平師範大學教授。1928年11月任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1929年8月,代理北京大學校長,深受蔡元培的賞識和重用。1932年12月,又任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考選委員會委員長。1948年6月,卸考選委員會委員長職,任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1949年前往台灣,協助蘇薌雨創建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任台灣大學文學院、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教育系教授。1952年選為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1954年11月,任國立政治大學校長。1959年改任政治大學專任教授。1960年任台灣孔孟學會首屆理事長。1961年秋,香港大學授予名譽文學博士學位。1983年1月,病故於台北。
著作 早在1917年,他就在北京大學創建了中國第一個心理實驗室。為哲學系學生開設心理學課程和心理學實驗,並發表《北京高小女生道德意識之調查》和《現代心理學》(學術講演)等文。1918年出版《心理學大綱》,這是中國最早的心理學教材之一。《迷信與心理》則以現代心理學武器駁斥迷信及當時流行的“靈學”,倡導科學。以後學術活動轉向邏輯學(理則學)領域,廣泛研究中外各學派的學術思想,並以現代科學方法解析孔孟和苟子的學說。他還系統介紹了當時西方心理學的主要領域,如普通心理學、生理心理學、實驗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差異心理學、兒童心理學、動物心理學、民族心理學等。他在理論心理和實驗心理上的開拓,是中國現代心理科學建立的基礎之一。晚年曾對實用邏輯學、印度因明、中國名學及有關孔孟思想進行探索性研究。 重要論文還有《闢“靈學”》、《心靈現象論》、《民族心理學的意義》、《兒童的被暗示性》、《德國心理學派略說》和《荀子的心理學說》等。早年譯著有《審判心理學大意》([德]馬勃原著)、《兒童心理學》([德]高伍柏原著)。 蔣中正 | 顧毓琇 | 楊希震 | 陳大齊 | 劉季洪 | 李元簇 | 歐陽勛 | 陳治世 | 張京育 | 鄭丁旺 | 鄭瑞城 | 吳思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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